关于碰瓷,我有话说


首先,我要提醒大家的事情是:碰瓷的人是一群不要命的人。
这样的人,我们做为个体,当然是害怕且嫌弃的,因为他们是规则的破坏者。这俗话说:狠的怕愣的,愣的怕不要命的。
但是,政府作为一个管理者,如果也象我们个体一样去面对他们,显然是不恰当的。人家都不要命了,这可能是他们主观的选择,将碰瓷作为一个发家致富的途径,也可能是他们客观的无奈,人家走投无路了。总之,你政府拿他们怎么办,让给他们道德的谴责,让他们生不如死?笑话。将他们绳之以法,让他们失去自由?总要放出来吧?你认为他们出来会干什么?能干什么?
所以,这政府最好的态度是将这些人作为资源。想想看,一群真正意义上不怕死的队伍,可以城管的战斗力强多了吧。相当年,**党,不也是组织起反正一无所有,挣扎在死亡边缘的********(此外删去81万字)
那么,政府将这些碰瓷者收编做什么呢?肯定不能让他们去种田,人家的专长不是干这个。对专长,碰瓷者的专长是在路面上辛勤劳作。
立个法:凡有机动车在非停车位停车的,行人或非机动车无意或故意与机动车发生碰撞的,不管是追尾碰撞还是迎机相撞,机动车负全责。嘿嘿,碰瓷者将成为规则的维护者。这才是管理或曰: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