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农合报销问题

市民来电反映其到秀屿区新农合咨询厦门眼科医院的发票是否能报销,而工作人员表示不能报销,市民表示莆田市内其他区显均可报销,现咨询到底是否能报销。
厦门眼科中心医院就诊为何不能报销?
根据《秀屿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管理办法(2009年修订)》第二十六条:秀屿区参合农民在市内的定点医疗机构或政府举办公立医疗机构,以及在市外的县级或二级以上政府举办公立医疗机构就医时医疗费用可以报销,其他医疗机构就医的费用不能报销。
经查实,厦门眼科中心医院为政府与民营合作的医院,我区将其认定为民营性质的医院。(秀屿区卫生局(查询)于 2015-2-10 19:58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