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阳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行政不作为

丽水市城管局的同志:你好!我曾于10月24日向贵局网上举报中心实名举报松阳县水南街道瓦窑头村书记苏仙明及村主任陈金辉利用管理部门国庆假期休假时间违章搭建一事(信件编号:WX20170230976,并在附件中上传有违建实地拍摄照片,该两处违建,违建面积都达数百平方米。),经贵局转送松阳县综合执法局处理。松阳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于2017年10月26日在政务网上回复告之:经审查,此案件应由该局办案中队按照法定程序办理,让举报人重新向该局办案中队举报。根据松阳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出具的告知单,本举报人作出如下投诉:根据浙江政务服务网公示权力清单目录显示,松阳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拥有对本县范围内违章建筑的调查取证及行政处罚等处置权,对于本县内的违建行为拥有法定管辖的职责,对举报材料中有关材料的真伪负有调查取证的责任和义务,职责不可推卸。告知单中把村主任国庆期间的违建忽略以至只字未提是一种严重的渎职行为!作为政府权力的拥有者,对于群众的合法举报漠不关心,还要求举报者重复向其管辖区内的办案中队重复举报有悖常理,于情于法都是一种典型的行政不作为的行为。望贵局督促松阳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对举报人举报的案件依法调查取证,在法定期限内作出调查处置决定并依法告之举报者。谢谢!
您好,您24日反映的信访事项,我局已交办案中队依法办理,并向您出具告知书(告知您可以联系,并非要求您重复举报),具体案件正在调查中,我局将跟进该事项办理进展情况,您也可以通过原告知单上的电话即时了解。30日上午,已向您通话沟通解释,您表示认可。(10月30日上午,与信访人电话沟通并反馈。)
松阳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17/1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