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某准备在上杭县金山商业城三期3号楼二楼开始...

吴某准备在上杭县金山商业城三期3号楼二楼开始网吧,本来按照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要在小区内开设网吧需要居民同意并举行听证会的,但是整个小区业主都不知道这情况,直到店面装修已成规模了大家才知道,于是全体业主联名向上杭县建设局反馈情况,建设局回复说这不归建设局管,要去找文体局,于是业主到文体局咨询,上杭县文体局的答复是:该网吧老板已经进行了15天的公示,而且有全体业主的签名。但是,我们全体业主天天生活在这个小区,竟然会没一个人看到吴某的公示?据我们了解,也没有一个业主有签字,很明显的,是吴某做假材料。我们全体业主可以投诉上杭县文体局办事不力吗?对于这种情况,我们该怎么维护我们的合法权益?
关于诉求件中市民反映的网吧开设问题,我局高度重视,派专员调查了解相关情况,现答复如下:
一、金山商业城三期3号楼业主吴剑目前正在装修并准备开设“网吧”的房权证(2013)字第130617-1号场所规划用途为商场,故该幢楼建筑性质为“商住楼”,并非居民住宅楼,可从事商业活动。
二、根据《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设立并无要求举行听证会和得到周边居民的签字同意。
三、我局已对金山商业城三期3号楼业主申请的互联网上网营业场所筹建项目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16年10月25日-2016年11月4日)。公示期间我局没有收到任何举报和信访件。
(上杭县文化体育出版局于 2016-12-5 15:12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