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职刑事辩护律师的刑辩情怀---责任心专业心敬业心

宜昌刑事律师:专职刑事辩护律师的刑辩情怀---责任心专业心敬业心
文:湖北民基律师事务所李铁祥律师
李铁祥律师,宜昌前检察官。2004年7月从检察院辞职出来,2005年1月到律师事务所实习,再到2006年5月22日拿到律师执业证,到现在从事律师执业10多年了。
一是忙。
刚开始出来,什么样的案子都做,行话说是万金油,民事,行政,刑事,这是大的分类;细分的话,就是婚姻、继承、保险、房产、交通事故、人身侵权、工伤赔偿、劳动争议、建筑工程、合同纠纷、专利权、行政诉讼民告官。。。。,等等吧,太多了,不一而足。相应带来的,是律师忙,忙立案,忙证据,忙庭前准备,忙查阅相关资料进行研究;忙开庭,忙庭后沟通;忙出差;忙写起诉书答辩状代理词申请书等各类文书;工作量大,想闲下来静一静心,思考思考,都不容易找出时间!这是首要第一点,一个字:忙。所以有人调侃,律师只有两种死法,一种是忙死,另一种是闲死。呵呵,不当真的。
二是,做万金油,专业上不精为深。
什么案子都接,什么案子都做,这里面存在一个问题,就是每类案子都有自己的独特特点,诉讼规则,证据规则,程序要求,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这样的话,每接一个新案都要做这些研究工作,当然对于刚出道律师来说是好事,可以逼着自己去学习去充电,可以拓展知识面业务面和眼界,可以锤炼自己的查阅资料研究能力,这是好的一面;但凡事有利必有弊,也有不利的一面,就是知识面比较宽,但没有专业性专门性,没有深度性。就像老百姓说的,天上飞的地上跑的,没能他不懂的;但是你要紧倒问个一二三,他就扯东扯西,说不到点子上。说到底是不专不精不深。
三是,职业上遇到瓶颈。
如此,一年复一年,业务量、收入每年都差不多,好似原地踏步,没有感觉进步,没有感觉到收入质的提高,没有感觉律师职业崇荣感;相反,日积月垒,年复一年,随着时间延长个几年,切身感受到了职业的疲劳感,职业上的瓶颈,好似审美疲劳一般。
如此,边工作边困惑,带着问题思考,带着问题探索,也观注其他省市走刑事辩护专业化的律师的文章,感悟体会,如此,这二三年,自己在律师业务工作中有意识的注重向刑事辩护倾斜,注重接刑事辩护案件,办理刑事案件;其他法律事务方面的案件咨询,主动推荐给本所或他所对口的律师去咨询;能够成案的非刑事案件,在征求当事人同意后安排其他相关专业律师办理,自己接案时主动过滤(当然会失去这部分的案件代理费),这样一年下来回头看,自己基本上办理的是刑事案件,研究的是刑事案件,包括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在刑事案件这一块,我分为一般刑事案子,如平时经常发生的盗窃、抢劫、伤害、敲诈勒索、寻衅滋事等等,属于一般刑事案件;组织犯罪这一块,即涉黑社会犯罪,这里面涉及到故意伤害、寻衅滋事、敲诈勒索、枪支犯罪等等,因为涉及到的很多罪名是平时生活中经常遇到的,所以我也把他归于一般刑事案件。经济犯罪案件,这一块包括诈骗(仅诈骗这一块又可以分出好多种类)、贿赂、非法吸收、集资诈骗、职务侵占、商业贿赂、商事犯罪、公司犯罪等等;经济犯罪案件,一般有经济标的;职务犯罪这一块,一般指具有一定领导职务的犯罪,即当官的犯罪,主要指具有一定领导职务的犯罪,老百姓讲的当官的犯罪;再一块是毒品犯罪,包括贩卖、运输、持有毒品的犯罪。以上是我办理刑事案件经常接触到的,分类仅仅是自己个人的认识,方便办案而用。不同的犯罪涉及到的不同的罪名,相关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以及最高人民法院会议纪要也有很多,自己办理时就要去查找去研究,日程月垒,自己在刑事辩护方面的专业深度,相信会越来越深厚。
那么什么是刑事律师的专业化?作为我个人的理解,刑事律师的专业化,初步体会有几个方面:
当然,是只做刑事案件,这是最基本的,如果一个律师什么案子都做,民事的,刑事的,行政的,商事的,知识产权的,侵权的,那至少不是专业化而是综合化,是万金油,这是起码的一点;据从网络上所知,有的律师事务所专门办刑事案件,有的律师专门办刑事案件,有的律师专门办毒品案件,有的律师专门办诈骗类犯罪,刑事辩护正朝着精细化方向发展。当然,这要根据自己的条件和案件资源,不可一味勉强自己。
其次,是办案流程化、标准化,精细化,这方面,作为刑事辩护本身,有一套基本的流程管控、节点控制;但作为个案而言,不同的案件有其自身独特的特点,需要在精细化方面下功夫。
第三,自己接案有自己个性化的原则:一是有一定辩护空间;二是有一定经济价值;三是双方容易沟通。诸如斤斤计较、满腹孤疑、对律师职业不信任、只要结果不管过程、指导律师办案下指导棋、满口别个律师怎么怎么说、把律师当职工当下属当成依附关系,如此,基本上内心是放弃的。
第四、办案心态的把握。案子无论大小、无论贫富、无论繁简,自己只要是接下的案子,一视同仁;一旦接案,不论收费高低,即使性价比低,也不给自己找借口找理由,定当尽责专业认真的去做。自己心中有定见,要么不接,既然接了就要尽职做,把案子尽力做好。做案子是给律师自己做的,要对自己负责,对自己的名声口碑负责任,这样才是对客户负责;同时,把尽责、专业、认真、勤勉做好并让当事人看得见,把无形的律师服务尽量做到有形化,让当事人看得见,感受到。
第五、以案例说服当事人,以案例营销。现在律师营销手段五花八门,但我认为,一个成熟的刑事律师,应当以自己亲自办的案件来展示来营销。律师亲自办的案子,是律师实力的综合体现,是律师专业技能沟通能力文书水平的综合展现,是对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最大化的最好注解,是给予客户最便利最直观的情绪感受的窗口。
通过自己这二三年的摸索实践,自己在刑事律师专业化的方向上,每年办案数量在十二件(也注重控制不超过十五件,以保证每件案子的工作时间和办案质量),但律师费用却以以前提高许多;在专业经验技巧积累上,自己感觉对每一个具体的刑事案件的把握上,更能得心应手;在辩护策略的运用上更驾轻就熟;驾驭大案要案的能力一步步培养逐步厚植;与当事人被告人及公检法打交道的能力更丰富,处理应对更成熟更从容;工作节奏有忙有闲,文武之道一张一驰,生活节奏也沉淀下来,不再是那种一忙到底的工作状态。
以上是本人从事律师执业十多年以来,从万金油律师走上刑事辩护专业律师的一点初步体会。我相信,我将继续在刑事律师专业化的道路上进一涉探索,走好走稳走的更远。在个案办理的过程中,通过个案的辩护,追求公平公正,追求当事人合法权益最大化,为国家的法治建贡献微薄力量。我的体悟是,把个人的发展与国家的发紧密结合起来,指导自己个体的发展融入社会发展的大潮中,在奉献社会中成就个体的人生价值。
作者简介:
李铁祥律师:宜昌前检察官,湖北省刑事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刑事部主任,手机18986830158(微信同号)。专念刑事辩护20多年,深刻了解公检法职业思维价值取向,以尽心尽职尽责为办案风格,在宜昌本土及全国各地专办刑事案件,执业的湖北民基律师事务所系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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