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的人吧一个房子赠与给别人,这样的话,房子是不收取任何的费用的,可是在赠与出去的房子,由于个人原因而想要把赠与的房产收回可以吗?在赠与房产过户后还可以回收吗?那么,接下来由上海律师房产咨询为大家带有关于赠与的房产过户后可以收回吗的知识吧,以供大家参考!
一、赠与的房产过户后可以收回吗
我国实行房产登记制度,房产的归属随着房产登记的转移而转移,房屋既然已经过户,也就意味着房屋赠与已经完成,要想再要回房屋基本上是不可能的。但如果受赠方同意也不是没有要回的可能。
二、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
房屋赠与当事人到房地产管理机构申请变更登记,应提交下列证件:
1、房屋赠与申请表;
2、房屋权属证书(房屋共有的提供共有权证);
3、房屋户型平面图;
4、房屋赠与公证书;
5、赠与人及受赠与人身份证或户口复印件(与原件核对);
6、契税收据
三、房产公证的流程及所需材料有哪些
(一)房产公证所需材料
1、申请双方权益相关人的身份证明相关材料,如身份证、户口簿等;
2、房屋产权证(如未取得房产证,提供购房合同及购房发票);
3、要求公证的协议书或合同;
4、公证人员认为必须的其它材料。
(二)提出公证申请
1、提交上述材料后,申请双方权益相关人亲自到公证处填写公证申请表,提出公证申请
资料审查;
2、公证人员核对相关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并就协议或合同的内容询问当事人若干问题,当事人配合公证员诚实作答,并在公证谈话笔录上签字确认。(主要就是问对相关条款、内容是否清楚明白,协议的签订过程是否存在欺骗、误导、强迫,并告知当事人协议签订后的法律效力及后果);
3、在公证人员在场的情况下,双方当事人在公证协议或合同签字,公证完成。
以上就是上海律师房产咨询为大家带来的有关于赠与的房产过户后可以收回吗的相关知识,从上文可知,赠与的房产过户后可以收回吗、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和房产公证的流程及所需材料有哪些等知识,希望能给大家带来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