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书记大人,请为小老百姓们做主啊!
一、小区车位的权属有两种。如果纳入了公摊,业主在买房时就支付了费用,权属就属于全体业主,开发商就不享有所有权和处置权。如果未纳入公摊,就属于开发商,开发商就享有相关权利。因此,公开公摊信息就非常关键。全体业主强烈要求住建、开发商公开设计图纸和公摊信息,涉及到全体业主的切身利益和政府部门的形象。这些信息在建设之前就应该是完善的,请立即公开,给全体业主答复。
二、根据《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第十二条规定,请督查开发商移交“不低于30平方米”的业委会议事用房。
三、资阳上东国际物业服务企业无法无天、胡作非为,超越权限随意断水断电、干涉业主装修自主权力,特别是安装防护栏。既不能拿出法律法规依据,也不能拿出红头文件。这些事情反应到相关部门也不予解决,难道上东国际就是法外之地嘛?难道政府及其部门就管不了吗?这是不是某些部门和人员故意不作为和懒政呢?
强烈要求及时给予合理合法合政策的答复。否则,我们保留已其他方式维护权益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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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阳市雁江区城东新区管理委员会
关于“请公开资阳上东国际公摊信息,移交业委会议事用房”网帖的回复
尊敬的网友:
你在《资阳网》“我有话对市委书记、市长说”专栏中的留言已收悉,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关于“请开发商公示该项目的设计图纸和公摊信息,以确认小区车位是属于业主还是开发商”的问题
经查,城东新区上东国际商住项目由四川金仓置业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由欣立物业公司进行物业管理,通过与该项目负责人的联系沟通,其答应尽快公示设计图纸、公摊信息及相应的资料。
二、关于“请督查开发商移交不低于30平方米的业委会议事用房”的问题
经了解,城东新区上东国际商住项目目前业委会议事用房与物业管理用房一体合用,待该小区业委会正式成立后,物业管理公司将会向业委会及时移交议事用房。
三、关于“物业服务企业越权随意断水断电、干涉业主装修自主权力,特别是安装防护栏”的问题
在上东国际商住项目的购房业主接收房屋工作中,物业公司与每户购房业主签订了《上东国际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上东国际临时管理规约》,其中明确告知不得违法搭建。上东国际商住项目部分楼栋交房后,针对业主违章搭建问题,物业公司于2016年1月13日至3月30日对违章搭建的17户业主发放了《整改通知单》,明确要求户主在限定期限内整改违章搭建,违章搭建业主均签名领取了《整改通知单》;雁江区建设监察大队先后于1月20日、2月15日和3月23日3次到现场进行排除,并对违章建设的23户业主进行了调查并分别发放了《建设执法调查通知书》,由于业主不到场,执法队员入不了户,物业公司为达到当面告知违章搭建业主目的,采用了对违章搭建业主断水断电行为。部分业主安装的凸面防护栏已经影响到了房屋的外墙立面效果和对火灾消防营救有阻碍作用,物业公司根据消防法规规定和城市管理规定,对不符合要求的防护栏安装进行了制止。因此,物业管理制止违章搭建和不规范的防护栏安装,也是为小区居民安居服务,是职责所在。
感谢你对我们工作的关注、理解和支持!
资阳市雁江区城东新区管理委员会
2016年5月4日
不是人家不让装防护栏吧,是不让装外突的防护栏,自己想想吧,一个新小区,成片成片的外突防护栏不难看么?好好一个小区非要装成监狱,而且从消防安全的角度来说,装个防护栏等于间接把自己逃生的一条生路给断了,何必呢?说物业公司断水断电,不是业主违规装饰装修,物业公司没事儿断水断电干嘛?现在执法部门又不管事儿,物业公司报了,拆围的来看一下,看完就完事,物业公司不采取点这种“非法”手段,如果管理?
不同意楼上的观点,你家只要好看,不要安全了是吗。那你来住啊,你家安了凸出护栏吗,你亲戚朋友安了吗,你咋个不去说喊他们别安呢
我安个凸防护栏,物业就该断电?那你咋个不去把全资阳新老城区所有安了凸护栏的业主家,全部断水断电了呢
2楼的。相关部门520,请问你家安了吗,你亲戚朋友安了凸护栏吗,如果有人安了,请不要来灌水,请不要站着说话不腰疼,不要说从消防角度,没有护栏,你家小孩可能还没等到消防,就掉下去摔死了。
朋友,你是给相关部门和物业公司挖坑的“猪队友”吧?相关部门不可能你这么无知吧。怎么能一不小心就说“执法部门不管事”和“承认物业公司非法手段”呢?真是“猪队友”!
先说几点原则:一是得依照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办事,这是依据和底线,拿出来让人心服口服。二是得弄清楚物业公司的定位:物业公司是服务企业而不是管理部门。管理小区的权限在政府职能部门和小区的业主。物业公司在小区半个平方都没有,与管理二字根本毫无关系,物业公司的本职工作就是服务,比如保安、保洁、保绿、电梯维护等等。
所以说,首先,还是请“猪队友”先学学物业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不要一片好心帮倒忙,把物业公司“带到沟里去了”。二是要明白房屋怎么装修是业主的自由,只要不违反装修的法律法规,物业公司连半点发言的权利都没有,还大言不谗谈小区管理,真是“狗拿耗子多管闲事”。三是不要开口乱说闹笑话,消防安全是你物业公司处理得了的事吗?何况不装外突的防护栏就消防安全了吗?相信你也知道,小东国际小区的消防验收还没有通过吧,拿不出验收证明,你怎么不说呢?四是既然你说执法部门看一眼就了事,要么就是业主没有违反规定,要么就是不作为,与物业公司又有什么关系呢?给人感觉是物业公司要拯救天下是的。完全是恬不知耻,真是可悲可恶可恨还无知。
又来一个自以为是的主。殊不知,服务就是管理,管理也是服务,管理寓于服务之中。不然为什么国务院制定的是《物业管理条例》而不是《物业服务条例》呢?你把这条说清楚了我算你狠。
唉,你们小区哪那么多事哦,还是我们老城区好,呵呵。
关于防护栏,前面有个帖子城东管委会有些已经回复了。
关于车位,前面有帖子也回复了,地下车库属开发商所有,为开发商投资修建的专业停车场,实行市场调节价,由开发商自主定价,在停车场入口处也有公示,且15分钟以内免费。为了便于业主在装修期间运送材料,与物业公司协商了,建议凡是业主运送装修材料的车辆进入将免费时间延长为40分钟。
再者,人家也说了,建议小区业主接房后可尽快成立业主委员会,由业主委员会对小区如何选聘物业服务公司、小区有关管理及收费标准进行协商,并以新的合同予以约定,以便更好的维护业主的利益。意思是你觉得物业不好,那么你们自己成了业主委员会,然后你懂得
国务院制定的《物业管理条例》,没有规定可以去断业主家的水电吧。这个也管的太宽了,把海天税务,和供电公司的事情都给管了。
既然你说管理也是服务,那么把业主的水电断了,不让业主装修,这个也叫服务?这个服务,我们不需要哈,你要的话,你就请去给你服务嘛
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的物业管理及相关监督管理活动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物业管理,是指业主通过选聘物业服务企业、其他管理人按照合同约定或者业主通过自行管理等方式,对物业管理区域内的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相关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秩序的活动。
第八条县级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建设单位或业主委员会的申请,以土地使用权证确定的用地范围为基础,并考虑建筑物规模、共用设施设备的管理与维护和社区建设等因素划定物业管理区域。影响消防、避险、燃气、电梯以及其他具有共有功能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的,不得分割划分。
县级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物业管理区域档案。
第四十七条物业服务事项应当包含下列内容:
(一)建筑物共有部位的维护和管理;
(二)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和管理;
(三)共有部位的绿化、环境卫生的保养和维护;
(四)秩序维护、安全防范、车辆停放管理等事项;
(五)物业服务档案和物业档案的管理;
(六)法律法规规定和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其他事项。
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就超出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服务与相关业主另行约定。
第六十五条物业管理区域内按照规划设置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已经建成并交付使用的物业,物业管理区域条件允许并经业主大会同意,可以新划定车位,用于业主停车。但不得占用消防通道、公共绿地,不得妨碍行人和其他车辆的正常通行。
属于建设单位所有的车位、车库出租(售)的,应当在15日前以书面形式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示拟出租(售)车位、车库的数量、相关证明文件和出租(售)价格及承租(购买)人条件等。
第七十五条物业服务企业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予以处罚:
(一) 违反本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从事与其资质等级不相符合的物业服务活动或者以转让、出租、出借、挂靠等形式变相转让物业服务企业资质证书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
(二) 违反本条例第四十九条规定未报送信用档案信息、统计报表等相关资料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1千元以上5千元以下的罚款;
(三) 违反本条例第五十三条规定擅自撤离物业管理区域、停止物业服务,未履行相应告知和交接义务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
(四)未按本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退出物业管理区域的,责令限期退出;逾期拒不退出的,处5万元以上15万元以下的罚款。
强烈要求住建、开发商公开设计图纸和公摊信息!!!!!!!!!!
沱东那么多住宅小区,那么多商品房,都安了拱形防护栏,为什么就只有上东的物业不准安呢?到处都安,就上东一个小区不安,会不会整体不协调呢
我家住三楼,没装防护栏,也不准备装防护栏。至于对于如何教育孩子,和孩子的安全问题,相信每家人都有自己的方法,没必要相互指责。我前面说的话,也不是反对谁装防护栏,而是小区里一般物业公司会要求业主统一安装样式和颜色都相对统一的防护栏,这样不影响安全,也不影响小区美观,对于业主来说,一个小区整体环境好了,自己住着看着也舒服,出租出售也有更大增值空间,何乐而不为呢?物业公司断水断电的作法肯定不对,但对于有些不听劝告的业主,物业公司也只能出此下策,很多问题,不是动不动就搬法律出来说事儿的。最后还是说一句,物业公司和业主不是对立的,大家相互沟通,相互理解,才能把小区建设得更美好更和谐。
你没安,那你亲戚朋友安了凸护栏吗?你咋个不去说教鼓捣拆呢?你住三楼当然可以不安,反正掉下去也摔不死。我们20多层高害怕啊掉下去就没命了。对了,相关部门520,你们家的孩子都是转世灵童,文曲星下凡,几岁就晓得哪些地方,哪些事情危险了。也不用担心会玩耍掉下去。既然你也说了物业也只是要求统一,那为啥就不能统一安凸的呢,非要按物业的来,到底谁才是小区的主人。我们花几十万买的房子我们自己做主,我们肯定把安全和实用放第一,然后才是外观。还有窗户的雨棚也不让安,飘雨渗透进来,损坏装修,物业是不是都赔偿呢。你承认物业断水断电做得不对就好,我们肯定会听合理的劝告,不合理的,肯定不会答应。再说了,你都晓得,上东国际的房子都是修的外推开式窗户,根本安不起巴壁的,物业又鼓捣不让安凸的,资阳所有的小区物业都容得下,上东物业容不下,非要跟业主站到对立面,那我们也只有请物业另谋高就了,我想没人愿意花钱请个不懂事还作恶的保姆。
我也赞成为了小区整体好看,大家心情舒服。可以统一按同色同类的防护栏和雨棚,考虑到大多数业主都希望做拱形防护栏,所以统一做拱形防护栏和雨棚,颜色也可以统一规范成相近的。有问题互相协商,友好解决。文明社会,大家不是都不讲道理的,都是希望小区环境更好,大家心情都舒服,物业和业主也相处融洽
我有闲心,数了一下你引用的这段法规,”管理“二字出现了19次,”服务“二字出现了5次,你说管理为主还是服务为主?二者分得开吗?
你的观点超级赞成!实事求是,以理服人。
如果只看2个词语,就没有必要出成千上万字的法律法规了?最基本的道理,谁的所有权就应该由谁管。物业公司只是业主请来协助业主管理和服务小区的。拿人钱财,替人做事是物业公司的本职。业主和法律法规授权物业公司管理哪些物业才能管理哪些,不是物业公司想管什么就管什么,想不管什么就不管什么。说难听点,不可能吃屎狗把屙屎狗孤岛、管岛噻。
最重要最关键的是依法。
既然不咬字眼,那就说实际的,保安指挥你停车,你说叫管理还是服务?服务与管理是相辅相成,不可分开的。当楼上业主侵犯你的相邻权时,你要求物业制止,物业这是管理还是服务,对你是服务,对对方就是管理了。分得开吗?你也承认是请来管理的,就行了啥!
建议先全面、仔细地读读物业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弄清楚业主、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的职能职责和权利义务,物业应该服务的范围,要不然会闹笑话的。业主几十万的房屋,轮得到物业来管理?也不要以偏概全,保安指挥停车就是物业管理了?笑话。
既然如此,那物业管理这个行业就应该取消,国务院的《物业管理条例》就是废话一堆。是吧?
保安指挥停车是不是物业管理内容,请看下面内容:
四川省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示范文本)
编号:
甲方(建设单位):
乙方(物业服务企业):
。。。。。。。。
[p=241, null, left][size=241px]第二章
[p=241, null, left][size=241px]服务内容与质量
[p=241, null, left][size=241px]第二条
[p=241, null, left][size=241px]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乙方提供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包括以
[p=241, null, left][size=241px]下内容:
[p=241, null, left][size=241px]1
[p=241, null, left][size=241px]、
[p=241, null, left][size=241px]物业共用部位的维修、
[p=241, null, left][size=241px]养护和管理
[p=241, null, left][size=241px](物业共用部位明细见附件三)
[p=241, null, left][size=241px];
[p=241, null, left][size=241px]2
[p=241, null, left][size=241px]、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运行、维修、养护和管理(物业共用设施设
[p=241, null, left][size=241px]备明细见附件四)
[p=241, null, left][size=241px];
[p=241, null, left][size=241px]3
[p=241, null, left][size=241px]、物业共用部位和相关场地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及雨、
[p=241, null, left][size=241px]污水管道的疏通;
[p=241, null, left][size=241px]4
[p=241, null, left][size=241px]、公共绿化的养护和管理;
[p=241, null, left][size=241px]5
[p=241, null, left][size=241px]、车辆停放管理;
[p=241, null, left][size=241px]6
[p=241, null, left][size=241px]、公共秩序维护、安全防范等事项的协助管理;
[p=241, null, left][size=241px]7
[p=241, null, left][size=241px]、装饰装修管理服务;
[p=241, null, left][size=241px]8
[p=241, null, left][size=241px]、物业档案资料管理。
既然如此,那物业管理这个行业就应该取消,国务院的《物业管理条例》就是废话一堆。是吧?
保安指挥停车是不是物业管理内容,请看下面内容:
四川省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示范文本)
编号:
甲方(建设单位):
乙方(物业服务企业):
。。。。。。。。
]第二章
服务内容与质量
第二条
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乙方提供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包括以
下内容:
1、物业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物业共用部位明细见附件三);
2、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运行、维修、养护和管理(物业共用设施设
备明细见附件四);
3、物业共用部位和相关场地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及雨、
污水管道的疏通;
4、公共绿化的养护和管理;
5、车辆停放管理;
6、公共秩序维护、安全防范等事项的协助管理;
7、装饰装修管理服务;
8、物业档案资料管理。
。。。。。。。。。。。
谁闹笑话了?
请认真阅读我发的帖子是3个方面的内容,不要只讨论物业。不知道有关部门怎么这么久了还不答复?你这么热心,也请你帮忙呼吁呼吁尽快答复。业主等得好辛苦。
"由于业主不到场,执法队员入不了户,物业公司为达到当面告知违章搭建业主目的,采用了对违章搭建业主断水断电行为。" 请问东管委,断水断电是否合法?政府部门支持这种非法行为?
“部分业主安装的凸面防护栏已经影响到了房屋的外墙立面效果和对火灾消防营救有阻碍作用,物业公司根据消防法规规定和城市管理规定,对不符合要求的防护栏安装进行了制止。”
请问东管委,如此答复的法律法规依据何在?外墙立面效果、消防法、城市管理的规定条款在哪里?请拿出来?不要光凭嘴巴说。
请问东管委,符合要求的防护栏是什么?法律法规红头文件拿出来。
尽快公开尽快公示设计图纸、公摊信息及相应的资料。尽快是多快?把图纸修改完了再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