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保证明的问题

公、检、法等部门、律师事务所需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协助开具相关单位和个人参保情况证明的,应提供合法证明,经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后根据实际情况提供企业和职工参保及待遇信息。
请问若是给以上单出具参保证明后当事人能否知晓。或者给当事人发送通知
目前,该种情况下,并未有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须告知当事人。
2016-07-22 19:34: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