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海盐某个小区业委会成员,我们小区业委会想去银行开设一个对公帐户用于小区公共资源(店面房,广告费,停车费,)收益管理,为此我们找过海盐县人民银行,但是人行回复业委会开设账户在海盐也属于第一例,他们对这一块区域也是一个盲区,需要开会研究,并报嘉兴市支行之后回复,我想在群里问问嘉兴五县两区,有没有业委会成功开户的案例,如果有情分享一下你们的经验,如果你是律师,或者是在人民银行工作的人,请从法律角度,或者金融管理角度帮忙分析这个开户的可行性。拜托大家
我们之所以要开设这个对公帐户是因为这十年来,我们小区的公共收益均被物业收走,并和物业费一起使用,我们觉得这个是非常不合理的,公共收益部分按照物权法应该是归全体小区业主的,应该是取之于民,用之于民,但是物业这笔钱账目非常混乱,用在哪多说不清,所以今年的物业合同我们要求对这笔钱,按比例与物业分层,使这笔钱能够回馈小区业主,资金来往必须要有帐户,但是业委会主任既不是法人,业委会也不是社团组织开户这一块的法律和规章多是空白,在北京,上海,天津以及其它省多有业委会开户的案例,我们浙江温州也在试点,但是多没有明确的流程,多属于法不禁忌,而不止的特殊做法,这个问题我也希望主管的中国人民银行,以及住建的房管部们应该予以重视,随着城市化的加快,小区物业管理这一块也要改变工作思路,进行管理上的改革,30年前的农村工作一直备受中央关注,接下来的30年中央已经在说加强城市工作了,做为城市细胞的小区,管理工作也是重中之重。
小区管理首先应该加强社区的作用,同时解决业委会的尴尬地位,使之在小区管理和物业沟通时,不再是稻草人的角色,一些大的小区户数达到一千多户人数可能超过一个行政村,完全可以仿照村级管理模式,有社区建立党组织,与业委会共同推动小区管理,目前的小区的也为会普遍组织不健全,成员老年化,管理思维落后,在于物业沟通时完全是可有可无的角色,在对小区物业监督时效果甚微,导致小区业主与物业,矛盾激化的事层出不穷。
补充一下,我估计大部分业主住在小区里面多不知道有业委会这个机构,也不会注意到小区的公共收益部分,其实特别是那些处于市中心黄金地段的小区,每年的广告收益,停车收益,小区公用的店面用房租金,一年的收入可能会有上百万,但是谁也不会关注这个钱去哪了,因为平摊到每个业主头上可能只有几十块钱,但是如果这个钱管理好了可以补贴物业费,或者打入小区的维修基金,业委会没有对公帐户,就无法切实管理好这个钱,虽然可以通过开私人帐户,但是容易引起纠纷。
2017年国家已经出台政策小区业委会可以开设对公帐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