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光华北路”网友反映有关问题的回复


尊敬的“光华北路”网友:
你在网络问政平台反映的“粤西明珠开发商的违规收取业主契税五六年时间,符合房产税减半的业主至今还没领到开发商退还的税款”的问题,我局已知悉,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1.为了维护广大群众的合法权益,我局从今年8月份开始,组织开展了房地产领域社会矛盾的排查工作,但由于房地产的监督和管理涉及的部门较多,这些问题需要由相关职能管理部门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目前该项工作正在按计划有序推进。
2.有关粤西明珠契税税收优惠减免款未退还的问题,茂名市茂南区地方税务局已于2016年3月2日在网上进行了回复。
3.根据《广东省信访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公民、法人以及其他组织之间的民事纠纷和国家机关参与民事活动引起的民事纠纷,当事人协商不成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规定,你反映开发商代收契税不退的问题也可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予以解决。
对以上回复如有疑问,可径直向我局房地产业管理科反映。
感谢大家一直以来对我局工作的支持与配合。
茂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6年11月28日

可以,希望大家都有个好结果啦,咩都要耐心D等。
你的第二点怎么不附链接??不够负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