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一女子花82万元买辆二手保时捷,没想到惹来烦恼还闹上法庭


嘉兴姑娘小董几个月前在二手车网站上看中了一辆二手保时捷汽车,标价82万元,卖家是杭州某旧机动车经纪有限公司。看过车子后她挺满意,于是与该公司法人代表阿钦及股东阿铭(均为化名)联系,确认了车辆的基本情况及购车流程。
据小董称,当时阿钦和阿铭告诉她,他们在收此车时查过记录,“肯定没有问题。”然而令小董没想到的是,这辆车竟发生过重大事故。于是,小董将卖家告上了法庭。前些天,嘉兴市南湖区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要求退车不成
去年10月4日,对车子挺满意的小董根据对方的要求通过微信转账了5000元定金。10月22日,又通过支付宝和银行转账分别向对方支付了2万元、20万元,作为购车定金。
此后,阿钦、阿铭和车辆原登记所有人阿国(化名)一起把车从杭州开到了嘉兴,之后到嘉兴车管所办理了车辆过户的登记业务。办理完所有手续后,小董把剩余的尾款595000元打到了对方指定的账户里。
拿到车的当天,小董就去购买车辆保险,结果这一下让她吃惊不小。她被告知,该车在2015年4月4日发生过重大事故,全车有149个零件被更换或维修,光修车费用就花了40多万元。
小董吓得不轻。这样的车怎么敢买来使用呢?于是她立即与阿钦、阿铭联系,要求退车。
这回,对方的态度就没那么爽快了。两人声称,这车是阿国的,跟他们没关系,想要退的话,只能跟阿国联系。小董火冒三丈,这个阿国,直到车辆过户的那天她才第一次见面,而买车的全过程都是阿钦、阿铭在操作。卖车的时候,阿钦、阿铭两人信誓旦旦地说,车子肯定没问题,但保险公司给出的车子大修经历却证据确凿。阿钦、阿铭的态度,岂不是事情穿帮之后耍无赖?
协商不成,小董把杭州某旧机动车经纪有限公司和阿钦、阿铭、阿国告上法庭,要求对方退还买车的全款82万元。小董认为,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假一赔三”的规定,对方还应该赔偿车款的3倍即246万元。
被告不愿调解
法庭上,杭州某旧机动车经纪有限公司的代理人答辩称,公司原本是帮助原车主阿国在网上挂出买卖信息,双方没有签订过委托买卖的合同,公司没有参与买卖过程,也没有收取阿国的佣金。公司的行为完全是出于朋友情谊而在帮阿国的忙。
被告方阿钦、阿铭两人声称,当时他们在网上发布的信息也是完全正确的,并没有虚构事实。
原车主阿国说,车辆是他于2015年5月30日在山东购买的,历史交易关系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有明确记载。而小董说的事故,发生在他的上家占有车辆期间。车辆发生过事故的情况,阿国本人并不知情。
阿国又称,把车子卖给小董的时候,他自己去过4S店找车辆的资料,并没有发现什么问题。“卖车的时候,我们双方都对相关信息再三确认过。最后原告也表达了明确的交易意愿,我们所做的一切行为并没有违反法律规定。”
法庭上,法官询问双方是否愿意调解。原告方满口答应,结果反倒是被告方一口拒绝。
目前,此案还在进一步审理之中。(南湖晚报)

前几天有人发过了
有钱人为啥要去买二手的呢?
82万为什么还要买一个给人使用的的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