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06年至2010年在佛山三水区单位帮忙缴纳了社保,辞职后也就是从2011年起单位就没再交了(共交了4年),今年四月份回学校拿回考核的钱后,一月至三月的社保都是按照个人参保的标准由学校代扣代缴了,就是一个月526(大概是)。如果我五月份发现怀孕了,四月有宝宝的,但是没有个人没有继续买社保,是不是医保部分的生育险就不能报销了?另外,南海区的新单位从五月份开始又帮我买了南海的社保,但我已经打算辞职专心怀宝宝了。这样也是不能享受医保生育保险了吗?
另外,我老公从2011年4月开始以个人企业身份买了南海区的社保(包括生育险),那我作为妻子是否能享受丈夫的生育险?
您好!根据我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有关规定,女性参保人必须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满90天,且在分娩时是在参保状态,才能享受生育医疗待遇。
2011-05-17 18:51: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