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巴中市中级人民法院徐文昌院长的一封信


致巴中市中级人民法院徐文昌院长的一封公开信
   --巴中法院是向执行难全面宣战还是口头应付
  尊敬的徐文昌院长:
  您好!首先祝贺您当选巴中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为巴中政法系统带来一股清新的政坛新气象。
  一段时间以来,中华新闻通讯社不断接到重庆人陈代勇反映其在申请执行岳宏革、巴中市华兴建筑有限公司、巴中市宏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中,其300余万元标的案件执行两年未到位,在申请执行第一被告岳宏革提供的房产三次流拍均失败的情况下,他依法要求执行有偿还能力的负有连带责任的巴中市华兴建筑有限公司,却遭到法官的拒绝。
  “向执行难全面宣战”——这是今年3月12日,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在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作法院工作报告时的庄严承诺。3月23日,巴中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全市法院执行工作会议,党组书记、院长徐文昌强调,结对子、戳面子、照镜子,巴中市法院向执行难全面宣战。
  为此,本社派记者对陈代勇反映的事件进行了调查,并形成调查报告,今特别奉上,不妥之处,请给予指正。希望此事能在您的关注下,得到合理化解。
  300余万元标的案件执行两年未到位
  巴中中级法院是执行难还是难执行
  编者按:2013年习 。大。大总书记对全国政法机关提出工作要求“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在全面依法治国的今天,司法公正可以说是法治的生命线,不仅体现在法院判决中,更体现在判决执行上。倘若公正判决得不到完全执行,或者得不到及时执行,结果将是毫无公正可言。也就是说,判决执行是司法公正的最后一道屏障。但在现实生活中,有些法院个别执行人员消极执行,甚至违法执行,使本该公正的判决书大打折扣,成了一纸空文。
  中华新闻通讯社四川巴中8月30电(记者 郑克邦 马秋岩 报道):老赖欠款不还,被法院起诉,竟然没有进入全国法院失信名单,执行法官称系网络有问题;法院网上拍卖的房产,竟是被当地房产部门停止交易的违法房产,使当事人苦不堪言,权益受到严重侵害;法院称尽快执结此案,竟然一拖两年之久未果。这一系列的咄咄怪事,就发生在巴中市中级人民法院,重庆的陈代勇日前就遇到这样一件烦心事。
  陈代勇,重庆市铜梁县巴川镇聚星村七社村民。2006年12月11日,岳宏革代表巴中市华兴建筑有限公司(华兴公司)与四川省广元师范学校(广师校)签订投资修建广元师范学校培训综合楼、学生公寓、食堂合同书,约定由岳宏革修建培训综合楼等工程,后岳宏革又与陈代勇、阳明远签订合作协议,约定由陈代勇、阳明远修建培训综合楼,并约定由陈代勇、阳明远全部垫资。陈代勇、阳明远垫资修建了培训综合楼及附属工程,该工程于2007年9月23日竣工验收合格,并投入使用。但华兴公司及岳宏革既不结算,又不按约定支付工程款,却以支付部分工程款敷衍陈代勇,违背诚实信用的基本原则。在陈代勇、阳明远多次催收的情况下,2009年8月27日,岳宏革和陈代勇又与第三人巴中市宏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霞公司)签订承诺书,由第三人宏霞公司代为偿还陈代勇、阳明远欠款4600000.00元,并以第三人宏霞公司在建工程中的2000平方米商品房作保证,但第三人宏霞公司迟迟不兑现承诺。
2015年11月16日陈代勇约请执行法官龚曦到巴中市七天酒店谈案件执行情况,龚曦情绪激动,并威胁陈代勇。
  2015年11月18日陈代勇电话咨询执行法官龚曦,回复陈代勇:广元师范学校的资金今年上半年被岳宏革悄悄拿走。(巴中市中级人民法院回复称:陈代勇向执行法院提供信息是在岳宏革从广元师范专科学校领取工程款之后,执行法官并无过错。但陈代勇提供的一个半小时的录音显示:2014年8月28日上午,岳宏革当着龚曦及陈代勇两位律师说:广元师范学校100余万领回来就还你们钱。证明法官龚曦当时是知道广元师范学校的钱岳宏革还没有领走。)
  采访即将结束,陈代勇非常气愤地告诉记者:“我们300多万标的的执行案,被巴中市中院执行局的公仆们执行了两年多,在我们无数次的催促下,仅仅象征性地执行回来50多万。在执行中,为什么岳宏革同意在2014年8月28日提出用胜诉的广元师范学校审判冻结的学校工程款约110万支付给我们,法院却仍然让岳宏革私自拿走?另外岳宏革悄悄拿走了广元师范学院的钱后,明明有现金支付能力而拒不执行法院生效判决,这是不是叫拒执罪呢?巴中市法院执行局人员从始至终围绕无法变现的烂尾楼来敷衍我们,而不执行真正有价值的资金,直到现在找各种理由拖延执行,拒不执行有直接合同关系的第一被告巴中华兴建筑公司,执行官们到底出于何种目的?
  我们强烈要求,巴中市中级人民法院按照相关法律规定,执行本案的第一被告巴中市华兴建筑有限公司,因为该企业是巴中市龙头企业,不知为何法院不予执行业务合作企业而去执行个人?我们怀疑这其中有什么猫腻?希望媒体予以关注,督促巴中市中级法院的领导们依法执行我们的工程款及所有农民工的血汗钱,以彰显法律的公平与正义!”
  巴中市中级人民法院2015年12月8日给中华新闻通讯社的回复称:“目前,我院及恩阳区法院对本案均高度重视,恩阳区法院已制定对被执行人岳宏革采取强制措施的方案,同时也抓紧对查封财产的拍卖工作,尽可能的尽快执结该案,但就如何与申请执行人沟通,寻求理解也成为了下一步思考的课题。”“尽可能的尽快执结该案”,这个“尽可能、尽快”究竟是多久?法院把执行款给申请人陈代勇执行到位,又有什么寻求理解难以沟通的呢?
在记者及各方的催办之下,陈代勇收到法院对“通江宏霞国际”3#楼7套住宅房屋(在建)的评估报告。2016年1月12日本社特派记者赴通江县调查此处房屋的拍卖情况。获知“通江宏霞国际”所有房产因未达到竣工交房条件,导致拆迁户及购房户集体上访,已被巴中市住建局以巴住建发(2015)102号文件停止市建设系统的一切业务交易(图),且评估价格为每平方米3300多元,而经调查,通江县同等比该地段繁华之处每平方米才2400元,最高不超过每平方米2900元,这么高的房价,又被政府停止交易,不知法院如何拍卖交易成功?
  截止目前,该拍卖房产已经三次流拍,拍卖失败,执行法官要求陈代勇必须要房子,否则无法执行下去。陈代勇认为:既然拍卖失败,因该拍卖房产争议不断,我也不要房子,法院就应该有义务执行负有连带责任的巴中市华兴建筑有限公司,而且巴中市华兴建筑有限公司也有这个偿还能力。
  巴中市中级法院在给中华新闻通讯社的书面反馈意见中声明“尽快执结此案”,到底又是多久“尽快执结此案”?这显然是个模糊语言,陈代勇认为巴中市中级法院的执行官们在糊弄他。
图:老赖岳宏革,拒不执行法院生效判决,法官龚曦声称岳宏革已进入全国失信名单,但最高法院却查找不到被执行人岳宏革的失信信息。
  记者在最高人民法院被执行人信息查询得知,被执行人岳宏革(身份证号:513030196901285110),并没有进入全国失信名单。陈代勇把此事告之法官龚曦,龚法官称网络有问题。陈代勇则认为,岳宏革这个老赖,拒不执行法院生效判决,竟然还能逃脱法院的制裁,这其中一定有猫腻,肯定有人在包庇岳宏革!
  经过多方努力,陈代勇告诉记者,2016年春节又收到了30万执行款。
  在此,我们希望执行官们真正从对人民负责的态度出发,处理此案,毕竟民意不可欺。
  在全面依法治国的今天,陈代勇一案何时能得到公正的执行, 我们拭目以待!

太长,没耐心看

一般情况下都是当官的占优势,前几天河南还是哪里 的一个小伙子抓捕了几只国家保护鸟类了15年,贪官贪了几千万最低的也判了这么久,试想一下,几千万抵不了几只鸟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