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2日的市政府常务会定了六件大事,会上,刘美频市长对这些工作作出了哪些部署?黄冈政府网为你梳理───
搭建全市“大交通”格局、实施交通安全“三大工程”和开展“十大整治行动”,创造良好道路交通环境
会议指出,为切实维护好道路安全,有效遏制道路交通事故高发势头,在全市开展交通安全攻坚整治,迎接党的十九大和省十一次党代会顺利召开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1.搭建全市“大交通”格局。成立市、县(市、区)、乡(镇、街道)三级交通安全管理网络,形成党委政府牵头,各级职能部门参与齐抓共管的长效化、常态化管理机制。
2.实施全市交通安全“三大工程”。实施全民交通安全“大教育”工程,全面提升安全文明交通意识;实施公路安防设施“大建设”工程,提升公路安全水平;实施路段责任包保“路长”责任制,层层压实责任。
3.开展“十大整治行动”。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货车、“两车”(摩托车、电动车)、危险化学品运输、非机动车、校车安全、客运(旅游)车辆安全、高速公路、景区道路、道路环境“三驾”交通违法等十大整治行动。
明确责任,建立源头管控机制,解决我市违法建设存在的问题
为进一步解决我市当前控制和处置违法建设工作面临的问题,会议决定,县市区、相关部门、乡(镇)各司其职,共同开展控制和处置违法建设工作;建立源头管控机制;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实行科学认定、分类处置、依法救济和部门联合的处理方法;明确违法建设责任主体、相关部门、相关国家工作人员、违建相关企业和阻碍违法建设查处工作的法律责任。
领导督办、重点防治污染和落实责任来推进全市环保整改工作
为进一步推进全市中央环保督查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会议提出充分发挥市环境保护督查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及其“一室四组”的领导、协调、督办作用;着力抓好大气污染防治,推进工业污染防治、建筑施工、道路扬尘控制、秸秆露天禁烧等重点工作;挂帅领导定期研究解决整改工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对整改工作加强督办;把约谈、追责、问责等制度贯彻落实到环境问题督查整改全过程。
明确安全设施范围和建设工作职责、追究责任,创造良好交通道路环境
为进一步推进全市中央环保督查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会议提出充分发挥市环境保护督查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及其“一室四组”的领导、协调、督办作用;着力抓好大气污染防治,推进工业污染防治、建筑施工、道路扬尘控制、秸秆露天禁烧等重点工作;挂帅领导定期研究解决整改工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对整改工作加强督办;把约谈、追责、问责等制度贯彻落实到环境问题督查整改全过程。
会议还提出白潭湖片区道路命名要体现实用功能和赋予文化内涵原则,汇报了黄冈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基金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