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资源部近日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快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发证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就非本农民集体成员(含城镇居民和华侨)依法取得的宅基地如何进行确权登记等做出明确规定。我家在古田前坂凤山路,于1999年之前非农业户口居民(含城镇居民)由前坂村出售土地合法取得的,并领取了土地使用证,现咨询我们应如何申请予以确权登记?费用如何收取?
如你已合法取得土地使用证,申请地面房屋确权,请根据中共古田县委、古田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古田县解决中心城区规划区范围内个人建房登记历史遗留问题若干意见》的通知(古委[2017]12号)去城西街道办事处申请办理。登记费为80元/本。具体可向古田县行政服务中心国土窗口咨询,电话:05933999030(国土局于 2017-3-7 11:23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