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止到目前,漳平和平中路的国税局大楼一楼、二楼很多店面、场所已闲置近6年了,一直没有外租或利用,荒废的感觉,而且处漳平中心地带,这么多店面关闭,也影响到附近的繁华。外行估计,每月店租漏收近五万元。
还有漳平地税等多家政府部门,其所属店面基本都在繁华中心地带,不但店租没收,还影响附近店面繁荣。
恳请漳平国资管理部门确实负起责任,将这些国资管理好。
张*辉网友:
您好!您的诉求收悉,因漳平市国家税务局尚未参加联动,由我中心纸质转交该部门办理,关于你提出“请重视这些国资的存在”的建议,漳平市国家税务局高度重视,现回复如下:
一、我局办公大楼一、二楼店面于2014年12月出租商用合同到期按法定程序给予收回,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的通知》(中办发【2013】17号),“第三部分全面清理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办公用房,第二款未经批准改变办公用房使用功能的,原则上应恢复原使用功能。第三款已经出租、出借的办公用房到期应予收回,租赁合同未到期的,租金收入严格按照收支两条线规定管理,到期后不得续租”。目前我局严格按照中共中央和国务院办公厅的文件执行。
二、福建省国税局和龙岩市国税局高度重视基层建设,已经充分考虑到我局办公大楼使用多年,年久未修无法满足高标准服务纳税人的现状,现正处规划、制订整幢办公大楼和一楼办税服务厅维修改造立项上报国家税务总局审批阶段,因办公大楼维修改造和一楼店面改为多功能、全方位办税服务厅必须取得上级局立项批准,更需要较大资金投入,本局目前日常办公经费有限,只能等待该项办公用房维修改造项目早日获得审批,尽快尽早开工建设。
(承办单位:漳平市国家税务局)(漳平市网络信访中心于 2017-3-28 14:46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