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应届大学生创办个体工商户有什么优惠政策吗?去哪个部门办理呢?国家政策有落地到我们地方政府了吗?地方政府还有一些附加政策吗?
在创业扶持方面,毕业5年内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租用经营场地在新罗区创业(在各类创业孵化基地、创业园等已享受政府租金优惠政策的除外),给予最长2年,不超过租金百分之五十,每年最高3000元的创业资助。符合条件的对象,可到新罗区人社局人力资源市场一楼社保补贴窗口咨询(地址:新罗区龙川西路32号,电话:3225682)。
省内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和省外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福建生源)毕业5年内在福建创业的高校毕业生,可参加福建省大中专毕业生创业省级资助项目的申报活动。经评审获选福建省高校毕业生创业省级资助项目的高校毕业生,创业项目将得到一定的扶持资金。具体申请办法请于每年3月关注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公告。
(新罗区人社局于 2017-10-16 10:23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