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几天的早晨,一向熟睡的我被三改一拆的改造声吵醒。躺在床上我感到十分无奈、痛心以及无能为力,或许父母辛苦一辈子只为在老家住的舒适点的想法都被认为了,这是农村落后、脏乱差的代表,棚户区改造我理解,但是我理解不了搭棚放车、放农作物还要被拆除的原因,难道咱们农民只配住着村里的土楼,晒着一年到头只够自己食用的粮食,自家的车因为跟了一个农民只能“风餐露宿”,就算城乡差距再大还是找农民先开刀?拆棚没有补助费,门口的路也是村民自费修建,这么多年下来只有路口唯一一盏灯是村里给出资的,说到这里,我不禁为农民……。其实自从校内放假回家后,村里人最多讨论的便是这件事,大家对这个政策感到不理解不支持,想过到上级机关去反映,村里领导每天“巡视”,并“好言相劝”,让大家乖乖接受,不要上去“闹事”,我不能理解的是,那些随便打个电话到上级机关认个亲戚、在自家以开厂为由私造民宅的人“可以缓一缓”或是“可以改一改”,这样的不公平对待怎么能叫农民们不寒心。对于这件事的处理方式,我建议因户制宜。按每家每户的人口数、土地大小、家中农用设备、运输工具数量等来进行合理划分,可以明确规定大小、用途等。最后,我从网络上了解了“三改一拆”的一些内容,我对该项内容在我村的实施是否有“促发展、拓空间、优环境、保稳定、惠民生”的体现保留意见。 绍兴市上虞区丰惠镇后山村
为了解决农村宅基地使用中的历史遗留问题, 清理整顿农村违法违章建设行为,促进集约节约用地,破解农民建房难题,优化农村人居环境,我区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全面推进 “三改一拆”的农村建设用地整治工作。在整治过程中,区委、区政府出台了《关于印发《上虞市“三改一拆”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市委办[2013]57号)、关于开展“一户多宅”整治工作意见”(区委办[2014]101号)等一系列文件,详细明确了农村建筑物的认定标准及处置意见,坚持对应拆未拆、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等必须拆除,同时区政府也充分考虑到农村的实际生产生活需求,坚持了“分类梳理、宽严相济”的原则,对一定面积内符合条件的采取收取有偿使用费的方法暂缓予以拆除,同时加强拆后土地的利用管理,及时清运建筑垃圾,提高拆后土地利用率,切实改善村容村貌。
绍兴市国土资源局上虞区分局 2017/06/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