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阁街道旭光行政村河边自然村24号村民来电咨询:据反映人了解,市政府在落实关于农村土地确权问题。反映人向旭光行政村工作人员咨询需要准备什么材料,什么时候办理,工作人员却告知不办理土地确权。反映人想了解为什么不办理土地确权,请相关部门帮忙解答。
翁永军:您好!您于9月24号来电咨询有关农村土地确权问题,现告知如下:9月28日,开发区国土分局工作人员已去电向您了解相关诉求,您所咨询的主要问题涉及3个方面:1.老土地证想换成不动产权证问题。您只需提供土地证、房产证、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即可办理换证手续。若未办理过房产证,则目前开发区农村宅基地及住房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已启动,需提供:不动产登记申请书、申请人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门牌证、权籍调查成果等相关材料前来办理。具体情况可到绿谷大道309号国际车城15号楼二楼开发区政务大厅不动产登记窗口咨询,或者去电2600205详细了解所需材料和办理过程。2.耕地确权问题。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业务目前还没有划转开发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您可向南明山街道办事处(社发局)咨询相关问题。3.火灾后重建房屋确权登记发证问题。从初步了解来看,您处房屋火灾后重建并未办理过相关重建手续,若要办理不动产权证,需向相关职能部门补办手续,方能办理不动产产权证。您可去南明山街道国土资源所(南明山街道办事处内)或去电2867301咨询如何补办相关手续。丽水市国土资源局开发区分局2017年9月30日
丽水市国土资源局开发区分局 2017/09/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