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问题描述如下:我是现役军人,离异前,因购买房子爱人及小孩的户口由县城迁移至新罗区西陂镇,前妻与小孩一个户口本,前妻为户主,现离异,房产经协议归属于我。现向贵部门咨询前妻的户口现应如何安置迁移?(注:此前有向贵部门咨询过小孩是否可以单独成立一个家庭户,得到肯定的答复)
任飞同志,你好:
你网上反映的问题我局已收悉,现回复如下:已离婚的子女,经公安派出所调查核实,确与父母居住生活,经户主同意,可以不受父母的其他子女户籍均不在该城市市区、县(市)范围内的限制,办理随父母落户。若你对该问题仍有疑问可以拔打新罗分局户政中队窗口电话0597-3223141、0597-3223139进行详细咨询。
在此感谢你的来帖反映,希望你继续支持和理解我区公安工作。
(新罗公安分局(户籍办)于 2015-1-12 09:16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