邻居婆婆经人介绍前往该诊所看风湿,被骗开了10多贴中药,成分糅杂,一个疗程药价高达上千元,甚至说要坚持长期服用数月,还有用药说明,简直毫无用药根据,经电话咨询该处医生,提出用药疑问后,闪烁其词,毫无根据,老人根本受不了这样服中药,重药。简直就是拿患者的身体健康开玩笑,怀疑是江湖术士,无行医资格!请相关部门联合给予查处,不再危害其他群体!(附件有用药说明和药物,基本的水果不能吃,用药有不良反应不能治,服药后不仅无效果,老人心理负担又大,又不敢不听)
长汀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及时组织卫生监督员于2017年7月12日对被举报人及其涉嫌非法行医的场所进行了现场检查并了解相关情况,处理意见如下:
1、“长汀县大同镇新民村第一卫生所”使用的店招及处方笺名称与核准登记的医疗机构名称不相同,违反了《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五十一条的规定,卫生监督员当场出具了责令立即整改的卫生监督意见书。
2、“长汀县大同镇新民村第一卫生所”医疗广告中出现“擅治:颈椎病、腰椎病、痛风、风湿、类风湿、类风湿关节炎、推拿拔罐、伤科理疗,擅治颈、腰、风湿、类风湿关节炎等疑难杂症”等字样,且医疗广告未取得《医疗广告审查证明》,违反了《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第六条的规定,卫生监督员当场出具了责令立即整改的卫生监督意见书,并根据《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第十九条的规定,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
3、“长汀县大同镇新民村第一卫生所”未将医疗废物按照类别分置于专用包装物或者容器内,违反了《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十六条的规定,将立案查处。
(长汀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于 2017-7-18 15:32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