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财政部门城乡公交为何没补贴?

发展公交事业是民生工程,公交票价也应该越来越便宜,而我市公交票价在362路最高可达13元,请问这还是公交车吗,就算是城乡线路,其他城市公交最高票价也只有2元,公交车开到乡下不就是让广大群众享受政府带来的优惠政策,然而在莆田公交票价城镇和城区之间依然不能同城化,请问财政部门为何不加资金补贴力度,城乡公交为没补贴,如今乡下群众进城依然是坐着高票价的公交车,群众并没有感受到公交带来的优惠。
城乡公交补贴反馈
根据《莆田市推进城乡公交客运一体化实施意见》(莆政办【2012】245号),我市目前实行中心城区、区际、区(镇、村)三级公交网络。其中市政府主要负责中心城区和起止点在莆田火车站等公交线路的运营补贴。(根据市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13]229号的有关精神,市物价局(莆市价[2013]240号)对公交票价的中心城区范围界定为:东至荔园北路8710部队门口(交战路)、南至木兰溪、西至莆田西高速路口、北至市政府。)而各区、管委会负责本区内公交运营补贴。
近年来,根据“公交优先”政策和有关文件精神,为推进城乡公交客运一体化,市财政不断加大公交补贴力度,设立稳定的公交事业发展专项资金(2013年1500万,2014年年初预算安排1580万。)同时根据财力情况逐年提高,并逐步建立规范的财政补贴机制(根据市政府纪要,2014年市财政拟对新购置7米以下公交车辆参照省级标准给予补助;并与市交通局于年底对2014年新增运营亏损进行审核拨补)。尽管如此,随着我市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中心城区的不断扩大,单单中心城区公交运营仍存在巨大的资金缺口。
为此,根据政府及有关部门对我市城乡公交的规划部署,城乡公交客运运营补贴应主要应由所在县(区)当地政府承担。涉及公交票价提价问题,我局并无审批、核定票价职能,请具体咨询公交主管部门和物价部门。
2014.11.13
(莆田市财政局于 2014-11-14 16:36回复)
贵台转来市民反映编号为PT14111000001诉求件收悉,现就我司的职责范围反馈如下:
我司经营的所有公交线路均按照政府物价部门核定的票价执行,我司无票价审批职能,请批转相关部门处理反馈。
(莆田市公交公司于 2014-11-19 17:07回复)
    你台转来编号PT14111000001群众反映“城乡公交补贴问题”的诉求件收悉。我市在推进“城乡一体化”试点城市建设过程中,各级各相关部门在推进城乡公交客运一体化过程中已做了大量的工作。现就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根据市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13]229号的有关精神,对公交票价的中心城区范围界定为:东至荔园北路8710部队门口(交战路)、南至木兰溪北、西至莆田西高速路口、北至市政府继续由市公交公司经营城市公交,对目前运营的1路、2路、5路、7路、8路、11路、12路、21路、28路等16条主要在中心城区运营的公交线路票价基本实行一票制1元/人次,夏季(6月1日至9月30日)空调开放期间2元/人次。
    二、根据市政府(莆政办[2012]245号、莆政办[2013]26号)文件规定及市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13]229号的有关精神:城乡公交票价实行政府定价,按照基于成本定价的原则,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制定“群众得实惠、企业可持续、财政可负担”的城乡公共交通价格,对跨县(区)公交客运线路实行分段收费,起步价为二元(含在中心城区乘坐跨县区公交车)。目前我市核定的28条城乡公交客运线路票价分别由市公交公司和莆运股份有限公司下属的闽运公交公司2家公司共同经营。其中市公交公司运营的有3路、9路、10路、20路、等18条线路;莆运股份有限公司运营的有251路、252路、351路、361路等10条线路。
    三、根据市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14]50号的有关精神,目前市公交公司经营的中心城区公交(城市公交)线路享受一定的财政补贴,除此之外,市公交公司和莆运股份有限公司运营的城乡公交线路均无财政补贴,我局根据市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13]229号的有关精神,在成本测算的基础上,按相应农村道路客运线路票价的15%下浮执行的定价原则(莆市价[2013]247号文件),会同交通主管部门报经市政府同意,制定并公布了3路、9路、20路、251路、362路、371路等28条城乡公交客运全程票价(莆市价[2014]107号文件),于2014年5月15日起正式执行,相关线路具体票价可以登录市政府网、市物价信息网、莆田廉政网查询。
    关于财政补贴的具体数额和用途,建议咨询交通主管和财政部门。
市物价局
2014年11月26日
(莆田市物价局于 2014-11-26 11:16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