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市领导你好!
记得以前提出的公车改革,很多公务员都有了不扉的交通补贴,为的是降低公务用车的成本,杜绝“公车私用”。但是慢慢的,这个制度好像变形了,很多公车变成了某些部门、某些人员的专车。警车接载小孩上下学,周末某些车身上还写着单位名称的车却出现在什么公园啊,酒店啊等等,明眼人都知道不是在执行公务,这些算是“公车私用”吗?已经领取了那么多交通补贴,却还开着公车做私人的事情,将我们纳税人的钱就这样乱花吗?对于“公车私用”,市里有什么制度吗?而对于违规的公务员会怎么处置呢?我们发现了这种情况如何有效反应呢?
目前,全市各单位都建立了公车管理制度,绝大多数单位能认真执行,但也有个别单位对相关制度未能真正落到实处。用警车接载小孩上下学属于公车私用,对此类问题我们将加强监管,严肃处理。欢迎网友对公车私用问题进行监督。
2010-09-20 10:49: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