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购维权必看!这些商品信息,你有权利让商家告知

经历过“双11”“618”等大促的网友们或许都遇到过这样的情况,网购价格比实体店确实低上很多,看似占了大便宜,但收到货却发现是“电商专供”商品,名义上并非假货,质量却比实体店的差了不少。
媒体也频繁报道过类似事件:网上买啤酒,味道清淡很多;网络旗舰店买t恤,面料却比实体店薄;想网购一款冰箱,却发现实体店根本没有这型号……“电商专供”成了偷工减料的免罪金牌。
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河北社科院法学研究所刘勇博士认为,商家出售“电商专供”商品,应充分告知消费者其与线下同款商品在功能、配置、规格、做工、选材、设计等方面存在的差异,不可在推销产品过程中以任何方式隐瞒、混淆产品的重要信息。如未履行告知义务,涉嫌侵犯消费者的知情权、选择权,使消费者陷入错误认识,属于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构成消费欺诈。
这里提到的消费者知情权,即《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第一款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针对某一商品或服务,消费者有权要求商家以合规的方式标明真实情况,也有权询问和了解其有关情况。
现在,笔者就给大家具体科普、分享一些网购中知情权被侵犯的案例,希望引起大家的警惕。
近日,一家土特产店就因其在网上售卖的柿饼的包装上没有生产日期、厂址、产品标准代号等信息,不符合国家的食品安全标准,被消费者孔先生告上法庭,最终判决商家返还购物款并承担十倍赔偿。
前不久,还有网友在微博上反映,自己在京东cote&ciel自营店购买了一个包,收到货时却发现包装简陋,买的是15寸而吊牌却显示为13寸,塑料包装上的经销商信息为“深圳市俊强电子有限公司”。
该网友怀疑在此店买到了假货,于是向商家索要产品授权书,但客服一口拒绝,理由竟是“太多同行都想看我们的授权书从而去进行造假”。
经过与京东专属客服沟通后,对方不仅拒绝提供相关品牌的授权书,当用户反馈自己疑似购买到假货时,却需要消费者自己去公证举证产品是假货,这样的做法不仅侵犯消费者知情权,同时商家还有售假嫌疑。
此前,也曾有媒体报道过类似侵犯消费者知情权的案例。
消费者范先生分三笔订单在京东商城购买了四款京东自营的真力时手表,总价款14.7万余元。购买时网页商品说明显示表镜材质为蓝宝石水晶,但当范先生将手表送至中工商联珠宝玉石检测中心进行检测时,检测结果却为人工合成蓝宝石。范先生认为,京东商城网站宣传构成欺诈,故将京东电子商务公司诉至法院,却在诉讼中得知,“京东自营”的销售商并非京东电子商务公司,被法院裁定驳回起诉。
但朝阳法院同时认为“京东自营”已对消费者构成误导、侵犯消费者知情权,遂发出司法建议函,要求京东改进。法院认为,销售主体的模糊会侵害消费者知情权,目前销售模式下,消费者只能通过申请开具发票才能得知自营商品销售者的真实情况,这一披露方式存在明显瑕疵,容易误导消费者。
网购陷阱多,消费者需要小心防范掉入商家的圈套,在必要时一定要坚定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拒绝给不法商家可乘之机。
一个好消息是,针对这些市场乱象制定的《电子商务法(草案)》,在上个月第三次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草案对一系列电子商务热点问题作出了规定,进一步规范电商平台经营,未来消费者的网购维权之路将拥有更强力的法律武器。
附:消费者知情权包括:
1、 关于商品或者服务的基本情况,包括商品名称、商标、产地、生产者名称、生产日期等。
2、 有关技术状况的表示,包括商品用途、性能、规格、等级、所含成分、有效期限、使用说明书、检验合格证书等。
3、 有关销售状况,包括售后服务、价格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