咄咄怪事,南江县大河区域天然气项目竟然有两种不同的招商条件?


【说明】:南江县大河区域天然气项目招商由县长李善君在2015年1月9日县政府十七届第46次常务会上提出,在3月、4月连续两次进行了招商(两次公布的招商条件不同,属于暗箱操作)引进了没有达到招商条件的瑞博燃气公司李县长不但出席并亲自主持了大河镇天然气点火通气仪式,而且担心大河、赶场等乡镇供气不足,又数次提出了《南江县大河区域民用天然气项目规划优化方案》,主张对瑞博公司自主投资经营的天然气项目进行“优化”?
南江县人民政府、住建局在对信访事项的答复中多次声称瑞博、天皓燃气公司在“四川省天然气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处取得了合法气源指标,在“中石化梓潼阀室碰口接管”,瑞博公司更是冒充巴中市欣恒燃气公司的名义实施接管方案。同时长赤镇政府、南江县住建局对符合全部条件,应该依法授予供气区域的精益燃气公司进行打压,长赤镇政府甚至亲自出面举报精益公司没有取得行政许可就动工,自己却在巴中市政府网站上面帮助天皓燃气公司对信访事项弄虚作假,欺上瞒下,谎称长赤天皓燃气公司手续全部合法,取得了全部行政许可并已经监审定价等等。
南江县、长赤镇政府的所做所为给相关民营企业带来了深重的灾难,抹黑了人民政府和共产党员的形象,严重损害了政府公信力,长此以往给民企和社会经济发展造成的破坏性负面影响非常严重,贻害长远。
前后两次现招商条件竟然不一样?
【说 明】
南江县人民政府2015年3月第一次对大河区域天然气项目进行招商,公布的招商条件是:
1、投资人必须是有天然气经营资质的独立企业法人;
2、有5年(含5年)以上的城市燃气投资经营管理经验;
3、有与中石化或者中石油签订的主管道碰口接管协议,或者供气的协议书;
4、在招商截止日期前缴纳投资建设保证金5000万元(后改为3000万元)到南江住建局指定的账户。
其他与第二次公告的招商条件相同。
南江县招商引进的瑞博燃气有限公司根本不具备以上任何一个条件,没有气源指标,也没有5年以上的城镇燃气管理经验!
第一次招商的专题会议记录和招商条件
第一次招商,南江县住建局为精益燃气公司开具的介绍信,把气源指标作为了报名的硬性条件之一。
链接 南江县大河区域天然气投资经营项目
招 商 公 告(第二次)
2015年4月第二次招商
六、投资人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本招商项目要求投资人同时具备天然气经营资质和项目所需资金筹措能力的独立企业法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
(一)中国境内经工商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有效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
(二)有丰富的城市燃气投资经营管理经验,在行业内有5年以上城市燃气投资、经营、管理经历;
(三)有良好的银行信用、财务状况及相应的资金保障。注册资金在1000万元以上(含1000万元);
(四)有相应数量的技术、财务、经营管理等关键人员。近三年经营管理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记录和不良记录。
(五)投资申请人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缴纳投资建设保证金3000万元到招商人指定账户,未中选者缴纳的3000万元投资建设保证金在中选通知书发放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中选投资申请人缴纳的3000万元投资建设保证金根据工程实际进度分期退还。其中:输气主管道完成铺设总长度的百分之三十时,退还投资建设保证金1500万元;完成铺设总长度的百分之九十时,退还投资建设保证金1000万元;投资申请人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时,退还投资建设保证金500万元。(户名:南江县财政汇缴专户;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南江支行;账号:23185 95109 02640 5758)。
七、投资人确定:本项目通过“四川建设网”和“南江县公共资源交易网”公开征集投资人。在报名结束后的第7天(即2015年 4 月 22 日),由招商人组织评审委员会对符合资格条件的投资申请人所报送的招商投资申请文件进行评审,按综合评价最优者中标原则确定中选投资人。当只有一个投资申请人时,经评审,投资申请人递交的招商投资申请文件能满足招商文件中规定的各项条件要求,可直接进行谈判确定。
后来才发现发现南江县住建局在南江县大河区域天然气投资经营项目 竟然有两种不同的招商公告,第一次在“四川建设网”上面公示的招商条件规定必须有中石油或者中石化的气源指标,,住建局没有公布是什么原因导致这次招商没有成功。第二次同时在“四川建设网”和“南江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面进行公示,故意告诉报名的企业到省建设网去看招商文件,后来才发现在这两个网站公示的招商条件竟然不相同,其中第二次的招商公告里面没有了“有与中石化或者中石油签订的主管道碰口接管协议,或者供气的协议书”这一硬性条件。
南江县住建局在大河区域天然气项目招商引资活动中违法暗箱操作!

楼主有证据可以交纪委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