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举报进口保健品不合格

投诉举报信被举报方:嘉兴市经开塘汇小苗副食品商行 法定代表人:沈婧被举报人地址:嘉兴市塘汇街道中安商贸园9幢412室被举报人工商注册号:330403630013226被举报人联系电话:13750788885投诉举报诉求:?1:依法书面受理投诉举报人诉求、书面答复诉求、并在办结后书面告知举报人 ;?2:责令被举报人依照食品安全法第148条十倍赔偿于投诉举报人共1280元?3:没收被举报人在违行为发生时已售出的违法所得;?4:依照《食品安全法》、《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等法律依据对被举报人予以行政处罚,记入其信用档案,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行政处罚信息,若本案涉及刑事犯罪,请移交公安机关处理。?5:依法给予举报人举报奖励?事实与理由: 本人于2017-04-21在淘宝网购物时,在被投诉举报方(下称:经营方)的网店(???浅浅加拿大代购) 购买了一款促销产品,购买订单编号为:8380042993223510,产品标题为:(现货包邮加拿大版Baby Ddrops婴儿童维生素vd3补钙90滴/天D drops),购买网址为:“https://jj918.taobao.com/shop/view_shop.htm?spm=a1z09.2.0.0.8gKboZ&user_number_id=12811551”,购买了共计“128元”收到商品后,本人认真了解之后发现,进口保健品没有任何中文标签。商品做工粗糙。涉案食品的问题复杂且生产来源不明,可能未经任何检验检疫就进入国内、也可能经过了长时间的不正常运输以及储藏令质量受损或发生二次污染的风险增加、更有可能是国内外某地下黑工厂作坊非法加工而成,食用后将极其危险,一旦发生了质量问题,更是无从追溯,不但违反我国食品安全法律以及制定的国家食品安全相关强制标准,更是赤裸裸地挑战着民众的生命安全,食用后的安全性、危害性、风险性不言而喻,现在向有关部门投诉举报,希望调查清楚商品进货渠道。现特将被举报人的违法销售行为投诉举报至贵局,根据《民诉法司法解释》,通过电子邮件、电子数据交换、网上聊天记录、博客、微博客、手机短信、电子签名、域名等形成或者存储在电子介质中的信息,也可以作为民事案件的证据。望贵局核实调查,对于被举报人上述违法经营的问题进行依法处罚。若本案不属于你局管辖,请书面说明理由后,依法转交给具有管辖权的行政机关处理。?请贵局依照相关规定限时核实、受理和办结。以免引起不必要的行政复议、越级信访乃至行政诉讼等救济。在此对所有工作人员表示由衷的感谢和问候! 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举报人:王伟 地址:山东省淄博市桓台县建国小区 电话133715850032017/4/26
此件与前件(信访件编号:LD20170025572)所反映的问题为同一事项,不予重复受理。前件,信访件编号:LD20170025572,依据法律优先的原则,已录入录入浙江12315行政执法系统,登记编号为3304030000000201704261091,目前正在处理中。
嘉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国际商务区)分局 2017/05/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