魅族公司找借口,不诚信经营

4月29日在天猫的魅族官方旗舰店购买了一部魅蓝3 智能手机并支付成功(订单:1849536960261261),迟迟不见发货,联系旺旺也不见回复。于今天才从其客服那里得到了一个莫须有的借口,就不给发货还要求我申请退货。问其不肯发货的依据却又不肯说,真的莫名其妙。既然给予购买,但又不发货,又不肯给出不发货依据,不知何原故,觉得魅族公司撒起无赖来了,很不明白的。难道这就是一家大型的手机企业应有的态度?个人要求:魅族给出不发货的解释并提供依据,道歉并给予赔偿。盼工商同志给予解决。
金鼎工商所接到本投诉件之后,马上就投诉情况展开了沟通。魅族公司售后负责人知悉投诉内容后,回复我所处理结果:5-16日已联系投诉者,投诉者表示大概在5-6日左右已收到天猫发货的机器,现在正在使用中。已向投诉者表示后续如有其他需要咨询可致电联系魅族公司。
市工商局 2016-05-24 15:3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