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征信中心:“不良信息”不等同于“黑名单”
央行的个人征信中心系统不断完善,我们整个社会的诚信建设也在逐渐壮大、成熟。在基本的信贷记录之外,越来越多的违约、违规、违法事件被填充到诚信体系之中,“征信/信用黑名单”等词汇也随之频繁出现。不过,央行征信中心却一再强调,个人征信中心系统内并没有“黑名单”板块。各机构、媒体之间的口径似乎发生了冲突,这是怎么回事呢?
其实,各方所说并不矛盾。今天,就和大家一起,来对这些容易混淆的相关概念进行一下梳理。
首先,先要明确两个概念。
1.征信中心,是由中国人民银行设立的,作为直属事业单位专门负责企业和个人征信系统的建设、运行和维护的专业化征信机构。
2.征信系统,是由国家设立的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其内容以银行信贷信息为核心,还包括社保、公积金、环保、欠税、民事裁决与执行等公共信息。
由这两个性质概念其实可以看出,央行征信中心的个人征信系统,其本质就是数据库。其核心产品“个人信用报告”,是对商业银行等机构报送的数据进行匹配整合后的客观展示。征信中心把违约信息、欠税信息及法院和行政处罚信息等统称为“不良信息”,但不做任何评价。
《征信业管理条例》定义的“不良信息”很严格,只要违约就算“不良”。而具体到什么行为算是“违约”,那是由商业银行等相关机构界定的,征信中心不参与判断。
第二部分:黑名单
所谓黑名单,是指记录不良行为的名单。它与央行征信中心的“不良信息”的区别是,黑名单的作用,是为了后续的限制、抵制、制裁等提供依据。用个比喻来讲,“不良信息”就是个单纯的名词,而“黑名单”却可以视为动词。
被列入黑名单的人,接下来往往要面对“被执行”。而执行者,就是制定这份黑名单的具体的“人”。这样说可能不是很形象,那小编就来举几个例子——
1. 老赖,会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进入这份黑名单,就会被全社会联动监督,限制高消费。
2. 在江西南昌,拒不补票、干扰站车乘降秩序等不文明行为的旅客,其身份信息会被采集纳入江西省信用中心,通过“信用江西”网站公示。
3. 在安徽宣城,乱扔废弃物、车窗抛物的行为人,其行政处罚记录,会被纳入市公共信息服务平台个人征信系统。进入这份黑名单,会被通告、罚款乃至免除评优资格。
4. 浙江金华的不文明旅游行为人会被纳入市旅游局旅游不文明行为记录,该黑名单上的人,会被旅游局协同交通部门、旅游企业、金融机构等予以相应惩戒。
综上,征信中心的“不良信息”并不等同于“黑名单”。但是,“不良信息”却可能是已经被某商业银行及其他机构列入了“黑名单”的体现,也是其他商业银行及其他机构决定是否要把一个人列入其“黑名单”的重要判断依据。所以“不良信息”还是有着切实的影响力的,一定要重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