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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回复:按照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闽政办〔2011〕189号:要求及相应的法律法规来履行。1、江长忠等七兄弟三层楼楼高11.7米封顶后,暂时停止建筑。江长忠等七兄弟可以自行到相关部门咨询,提供相应的法律材料。若不能提供相应的法律材料证明可以多建的,就按照三层高度建设,若加建,将追求法律责任。2、江天禄及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损坏或堵塞江天禄现有房子北面的路及原有的水沟,要确保车辆的正常通行。
那么在得知他们再建,并到他家闹事殴打她人,可没有人让他们停止再建,反而陈建基还说可以再建,同意再建!!!那这样一边说不让他们再建,一边又同意再建,试问这是不是想看他们几家人打个不休,闹个不宁才好吗?还是他和他们又有什么过结???政府官员就是这么处理事情的吗?
信访人信访事项我乡已多次答复,详见《关于江天禄信访事项的答复意见书》(庐政信字〔2014〕30号)。针对信访人所述建房纠纷,我乡已多次调解,并向建房一方江长荣、江长忠等六兄弟发放了停建通知书,并不存在同意违建的情况。2月10日,我乡工作人员召集双方协商,引导双方自行协商处理停建,拆除部分违章建筑。如无法达成协议,将向上级有关部门申请强制拆除违章建筑。(上杭县庐丰畲族乡人民政府于 2015-2-17 10:04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