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霞浦县东泰华府开发商拒不向业主履行法院判决的违约金,业主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立案时也遇到总总的阻碍,法院要求业主提供开发商董事长的身份证号立案,不然不予立案。业主连东泰开发商董事长的面都没见过怎能知道对方身份证号。在说对方上诉二审也提供身份证号,法院怎能不知。这不是有意为难吗?在没办法下业主与律师协商好,在好心人的帮忙下才得知开发商董事长的身份证号。得己立案申请强制执行,可没想到法院执行局回复开发商银行无可控信息,无法强制执行到位,强制执行款一拖再拖。因东泰华府二期房子这段时间都在卖。合同都在签,钱却不往对公账户走。开发商恶意转移财产的隐匿行为己经触犯了形法,应该严惩。业主已向执行局反映,执行局却无人问津此事,在此期间业主去找过游局长人不在,问书记员小妹回答游局长交代了只要是东泰业主一律不见避嫌,书记员小妹一句话让人心寒。做为执行局一把手不管不问,执行款能到位吗?做为局长有什么理由不管不问,这样下属经办人员如何执行。是否因为开发商有钱有背景就可以忽视法院的审判,忽视业主的正当利益,开发商银行无可控信息法院就无法强制执行,请法院相关部门有所作为,不要让业主上诉一年多苦不堪言得来的判决书,成为一张白纸。请县政府领导予以重视,维护法律权威,树立政府公信力,维护业主利益。
您好,县人民法院目前尚未纳入我县12345联动单位,故我中心无法转办你的诉求件,建议你通过司法渠道解决诉求。
感谢您对我中心工作的支持,祝您工作顺利。
(霞浦县效能办于 2017-3-14 10:40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