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城违建一波未平一波又起!

位于大同路万国大都会旁的香港城,面向万国这边方向有一块私自加建改变原有外墙结构的墙体立面,有三层楼高,外部面积大约有60平米,里面空间大约15平米,是一个悬挂于原来玻璃外墙之外私自增建的一个立体建筑,2013年海口市规划局已经发函海规函﹝2013﹞632)文件,明确指出这是一处过了期没有拆除的违法建筑,但是,从2014年4月到现在一年多过去了,龙华区城管局却以各种理由拒绝拆除,其中一个很重要的原因是有80多个业主站出来联名反对拆除,至于这一点,我有以下几个疑问想让龙华城管解答一下。1、我们是业主也是该处违建的直接受害人,为什么开这么重要的会议我们不知道,而且我们好多也是香港城的业主也都没有参加过类似这个问题的业主大会呢?更别说签署过这么一份联名书。2、龙华城管凭什么判断这些都是真正的业主,有看过他们真实的房产证、身份证了吗?3、即使退一万步来说,这些假设是真实的业主,他们反对拆除,龙华城管真的就可以以情代法了吗?就好比如果有一栋违建,里面住了几十户人,住户联名签字说反对拆除,那这栋楼是否也可以顺理成章的继续保留下去呢?而且,我们是该违建的直接受害人,本来,我们的铺面的外墙是整块的玻璃幕墙,采光、通风、观景都极好,现在突然加了这么一块违建将我们严严实实的遮挡住,让我们丧失了光线、美景、新鲜空气(有一个窗户),这些宝贵的东西。现在,我们的感觉就像是我们平时进出的门前被砌了一堵墙,其他无相关利害的人却拍掌称好,我想问这是什么样的社会才会有如此冷酷的人群啊!这几个问题希望龙华城管经过认真调查之后给我们一个尽快满意的答复。另外,这件事未解决,香港城的违建外面又赫然打出一个“兰花谷养生休闲农庄”的巨幅广告,这里市规划局和市容市政委都在红头文件中指出是一个临时的店名的招牌,现在却做成了广告,为不法商人利用,在一个违建上面做广告,这种事情龙华城管也袖手旁观吗?
  习总书记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中指出得民心者得天下,失民心者失天下,人民拥护和支持是党执政的最牢固根基。人心向背关系党的生死存亡。党只有始终与人民心连心、同呼吸、共命运,始终依靠人民推动历史前进,才能做到哪怕“黑云压城城欲摧”,“我自岿然不动”,安如泰山、坚如磐石。我也希望我们的龙华城管在这香港城违建问题的解决上能够顺应真正的民心,做出公正合理的答复!
以下是相关部门的红头文件附件及违建的真实图片链接:
http://bbs.tianya.cn/post-hn-84788-1.shtml
尊敬的网友你好:
你邮件中反映的问题我委非常重视。我委于2014年7月10日和2014年7月15日分别组织龙华区城管局、开发商(两次均未到场)、物业、投诉方召开协调会,希望通过协调,由物业化解开发商和投诉方矛盾。但由于投诉方与开发商积怨较深,双方未能和解。投诉方坚决要求拆除该构筑物。因香港城绝大部分商户强烈要求不能拆除该招牌,并联名向市、区政府和各级部门反映。由于该招牌和建筑连成一体,拆除招牌存在安全问题并涉及社会维稳问题,如强行拆除一定引发全体业主集体上访,影响到社会稳定,同时也影响现在商户的正常营业。考虑到以上实际情况,我委已向市政府提出如下建议,待市政府批复后实施: 1、龙华区城管局依法定程序启动对该构筑物的处置。 2、为保护香港城业主和商户利益,建议由物业自行申请,在香港城合适位置按户外设置物审批程序合法设置招牌,我委予以办理审批手续。【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14-05-27 11:08: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