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长汀县濯田镇美溪村的村民,
我和邻居的房子之间有一条6米宽的路。
对方违建房子,6米宽的路占用了很大一部分,之后经过各方沟通,路宽恢复到1米5。
找过村、镇领导,他们都说没有办法解决。镇政府意思是说对方要建他们也没办法,要我们去法院告他。
对方有镇领导的默认才继续建。
我现在的诉求是希望跟我交界的最角落的房间就做到两层,房子之间的距离要相隔四米,我的树枝可以砍掉一部分,如果建四层我的树就要全部倒掉。
谢先生:
2017年2月8日,本机关依相关规定受理了你希望邻居房子能少建两层的诉求事项,经调查,现将有关调查情况和处理意见答复如下:
一、信访人主要诉求:
希望邻居房子能少建两层。
二、调查核实的情况:
经查,2016年8月美溪村村民谢松树生申请旧房改建,9月拆除旧房及平整土地,9月底信访人反应谢松树生在原有住房旧址处向后进行部分扩建,同月镇国土部门现场核实后,对因邻里建房有纠纷下达停建通知。此后,县国土现场勘查,镇国土、村建、林业、派出所及镇村干部积极组织双方进行协商,历经十余次协商双方均未达成统一意见。(期间于2016年10月双方对建房一事签订过一次协议)
双方主张:信访人以谢松树生房子边上的树是自家风水树为由,主张谢松树生建房一方在靠近树冠下方处只能建两层,不得对其树枝进行修剪(该树为自然生长、非人为种植,属村集体所有,经林业部门鉴定,该树非古树、非珍稀树种);而谢松树生则主张村里建房用地紧张、且房屋为拆旧建新,为三兄弟共同居住,第二至第四层为三兄弟一户一层,一层为三兄弟公用,对信访人提出的靠近树冠下方处只建两层无法接受。
经查谢松树生已建好水泥框架房屋2层。目前已通知其本人停建。
三、处理意见:
1、已责令建房谢松树生一方停工,在双方产生的纠纷尚未解决前不得开工;
2、责令建房谢松树生一方对之前恢复的1.5米的路进行修复加固;
3、本着邻里相互包容、远亲不如近邻择的观点,则期由镇政府牵头,再次组织国土、村建、村委会及涉事双方进行协商。
濯田镇人民政府
二○一七年二月八日(长汀县濯田镇人民政府于 2017-2-9 09:42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