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娥江旅游度假区财政体制


一、基本原则
  (一)权责对等原则。根据度假区的事权,合理界定财权,基本实现权、责、利相统一。
  (二)独立运作原则。度假区财政体制比照一级政府财政管理体制,与市财政 “分灶吃饭”,独立运作,自求平衡。与梁湖、驿亭两镇保持相对独立。
  (三)优先发展原则。充分考虑度假区开发建设需要,创新体制安排,体现体制倾斜,形成发展合力,确保度假区财力增长与经济发展同步。
  (四)科学简便原则。科学实用,公开简洁,便于操作,利于结算。
  二、主要内容
  根据以上基本原则,度假区实行“划分收支、收入分享、自求平衡”的财政管理体制。
  (一)划分收入范围
  收入范围的划分按照属地并兼顾行政管理原则执行,指注册经营地在度假区控制区内且由度假区引进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缴纳的税收的留市部分,主要税种为: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营业税、城建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车船税、资源税等。
  (二)确定企业归属
  2013年1月1日前,在度假区控制区内涉及百官街道、经济开发区(曹娥街道)、丰惠镇、小越镇、梁湖镇、驿亭镇行政区划范围内落户且由乡镇(街道)、经济开发区(曹娥街道)独享或共享的企业,税收收入归属主体保持不变,财政分片仍归属原乡镇(街道)、经济开发区(曹娥街道)。2013年1月1日起,新办企业按照“谁引进、谁得益”的原则,在度假区和相关乡镇(街道)、经济开发区(曹娥街道)间进行划分。度假区引进企业的确定由度假区提出申请,报市财政认定。其它企业原则上归属相关乡镇(街道)、经济开发区(曹娥街道)。由度假区引进的重大项目(企业)落户到度假区控制区外的区域,税收收入分配实行一事一议。
  (三)明确支出责任
  支出划分按事权范围确定,指度假区的机构运转、开发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过程中发生的所有支出,包括:机构运转支出;度假区负责的基础设施建设、征迁安置、市政维护、农林水事务、村(社区)建设、环境整治、计生、民政、社会保障、文化、教育、卫生、社会稳定、招商引资、支持企业发展等所有支出。
  (四)核定支出基数
  支出基数由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两部分组成。基本支出按照全市行政事业单位标准和度假区实有人员(在编在岗人员)据实核定;项目支出参照全市行政事业单位据实核定。支出基数一年一定,由市财政实行转移支付。
  (五)结算分成方式
  ⒈税收收入分成
  第三产业税收(房地产企业除外)留市部分全额归度假区。
  单列房地产企业税收分成,度假区开发地块上经营的房地产企业实行经营地分成原则,税收留市部分全额归度假区。在度假区开发地块上经营但在乡镇(街道)、“两区”注册的房地产企业,注册地所在乡镇(街道)、“两区”不再参与分成。在度假区开发地块上注册但在乡镇(街道)、“两区”经营的房地产企业,度假区不再参与分成。
  其他产业税收度假区不再参与分成。
  ⒉非税收入分成
  土地出让收入按“谁投入、谁得益”的原则分配(市政府指定的除外),归属度假区的土地出让收入除按面上政策规定上交或提留外,其余留市部分全额归度假区。其中:归属度假区的经营性用地,按土地出让总价的1.6%提取乡镇(街道)调节基金。
  矿山、砂涂等一次性资源收入参照乡镇财政体制规定分配。
  度假区组织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国资收益等其它非税收入除按面上政策规定上交或提留外,其余留市部分全额归度假区。
  三、其它事项
  (一)度假区实施或委托其它部门(单位)实施的政府投资项目,以及因度假区开发建设需要市政府指定相关部门(单位)实施的政府投资项目,资金由度假区筹集解决;其它相关部门(单位)实施的政府投资项目,资金按面上政策由市财政、相关部门、乡镇、度假区拼盘解决。重大项目实行一事一议。
  (二)度假区企业享受的市级财政激励政策资金由度假区承担,承担金额不超过度假区税收分成额的50%。资金由市财政先行垫付,年终一次性结算。市委市政府单独为度假区出台的市级财政激励政策,由度假区负责兑现,资金由度假区全额承担。市委市政府单独为度假区出台的市级财政激励政策,是指因支持度假区开发建设需要,由市委市政府专门出台的不具有普遍性的财政激励政策。
  (三)度假区争取到的上级各类专款,全额归度假区所有,资金由市财政划转。
  (四)度假区提取的乡镇(街道)调节基金、土地出让收益中计提的农田水利建设资金和教育资金除上交外,其余留市部分全额归度假区,由度假区按相关资金使用办法专款专用。
  (五)本财政体制中所指的度假区仅指度假区管委会本级,驿亭、梁湖两镇财政体制保持不变。度假区管委会可在自身财力允许范围内,对相关乡镇涉及开发建设增加财力负担部分实行转移支付。
  (六)本体制自2013年1月1日起执行,暂定五年,如遇上级政策重大变动,财政体制作相应调整。
  (七)本体制由市财政局负责解释。
注:文件中的市指现上虞区,2013年11月11日公布。

难得一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