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院镇政府对消防安全搞形式主义,做表面文章,应付上级部门检查。

尊敬的领导,你好,我是濮院当地的一个普通工作者,近年来得益于濮院羊毛衫产业的发展,得益于外来务工人员的工作贡献,我们濮院镇的经济飞速发展,当地农民自建住房大多出租给外来务工人员,有的住宿有的加工,但是因为设计不合理,又没有足够的消防设施,导致消防安全频发,因火灾隐患引起的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常有发生,今年4月开始,为了应对桐乡市的消防安全检查,濮院镇政府也采取了一些措施,对全镇出租房屋进行了整改,但是这个只是形象工程,欺上瞒下弄虚作假的面子工程,发下来的通知单要求,农民自建房一楼不能搭建阁楼,二楼以上只能住宿不能做生产加工,如需生产加工的,必须安装外楼梯和消防喷淋装置,目的十分明确,但在实施过程中,是组织人员对一楼的阁楼基本进行了拆除,而二楼以上的生产经营者根本不进行检查和管理,在我镇的出租房中,二楼以上的生产加工区,消防问题越来越严重,私接电线,明火烧菜,用易燃易爆材料私自搭建隔层,生产住宿合为一体,带来了十分严重的安全隐患,今年以来我镇二楼以上的出租房多次发生火灾,导至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发生火灾的原因都是以生产加工为主的有消防隐患的出租房里,镇政府下发的通知说的很好,要求也很明确,到今年的7月1日前自行完成整改,不然就强制执行,然后到现在都快11月份了,只听见雷声不见下雨,已经应付完上级部门检查了,对消防安全不了了之了,对那些出租房的生命财产又漠不关心了,希望省委能督促我镇的相关部门落实消防安全整治工作,对全镇的出租房进行全面的消防安全检查,尤其是对二楼以上的生产加工为主的出租房进行严厉的整改,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王强,你好!你反映的问题,经濮院镇消防队调查核实。针对濮院镇范围内的出租房整治工作,镇政府于2017年3月开展进行,共历时四个月,于2017年7月整治完成,并已将整治结果反馈相关部门,整治过程中严格按照《濮院镇出租房消防安全整治标准》进行。濮院镇2017年1-9月出租房屋火灾发生次数较去年同期下降60%,出租房屋整治效果较为突出,在整治开展至今,濮院镇出租房屋未发生人员伤亡事故。针对濮院镇出租房屋仍存在的一些消防安全问题,为深入推进濮院镇出租房屋消防安全工作,确保本镇火灾形势稳定,镇政府将实行回头看的制度,对出租房屋仍存在消防安全问题的住户,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限期将包装、储存的个体户搬离,不搬离的将按照永乐新村整治标准,整幢房屋安装喷淋设施或安装外楼梯,存在电线未穿管情况的将全部实行电线穿管。已和你解释、沟通过,针对你提出的个别二楼消防隐患问题正在逐步推进中。同时结合前期我队检查过程发现的出租房屋火灾隐患,制订落实整改方案,积极采取有效措施督促上述场所整改到位,进一步加强居住出租房和多合一场所消防安全整治工作的回头看制度推进,切实保障本镇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桐乡市濮院镇人民政府 2017/10/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