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根据佛山首批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目录,设立人才中介服务机构的行政审批被撤销了,请问现在成立一家人才资源公司,经营范围涉及“人力资源管理,收集、整理、存储和发布人才供求信息,人才推荐,人才租赁,人才招聘,国内劳务派遣,企业管理咨询,社会法律咨询,家政服务”,这个经营范围是否还要经过行政审批才能经营?注册登记时的经营范围可否按上面内容登记?登记后是否还要劳动局的行政许可才能经营?
网友您好:
根据《人才市场管理规定》第八条:“设立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应当依据管理权限由县级以上政府人事行政部门(以下简称审批机关)审批”及第十条:“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专营或兼营人才信息网络中介服务的,必须申领许可证”的有关规定,经与我市人事行政部门联系获知,目前,结合佛山首批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目录,该行政许可属市级人事行政部门的审批事项已取消,但若要从事涉及人力资源工作,如职介等业务的,需按照有关规定取得属地人事行政部门的许可。相关情况网友可直接向区级人事行政部门联系咨询。
有关国内劳务派遣服务,企业管理咨询服务及家政服务等项目可直接向工商机关申请登记。法律咨询服务申请事项具体表述为:提供解答法律询问;代为草拟、审查、修订有关法律事务文书;代理非诉讼法律事务(不得从事诉讼代理、辩护业务)。
回复完毕。
2012年12月11日
2012-12-08 09:05: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