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文理学院司法鉴定中心顺利通过国家级认证认可复评审


2017年5月20日-21日,来自河北省石家庄市公安局、厦门市公安局、山东省烟台市公安局和中山大学中山医学院的四位资深专家受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委派,对绍兴文理学院司法鉴定中心申报的法医临床、法医物证、法医毒物以及法医病理4个鉴定项目进行了国家级资质认定和实验室认可“二合一”复评审。省厅司法鉴定管理处主任科员蒋立臻,市局司法考试与司法鉴定工作处处长陈伟国在现场跟踪见证。鉴定中心法人代表柳国庆及主任葛建荣等陪同检查。会上,柳国庆代表学校致欢迎辞,表示国家级认证认可对文理鉴定中心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在初次评审后的两年多时间里,中心严格按照国家标准以及评审专家的指导意见,加强队伍、文化、制度和实验室建设,在各方面都取得了不小的进步,他希望专家评审能够严格要求,把脉诊断,进一步促进中心鉴定业务水平和科学管理水平的不断提高。蒋立臻充分肯定了绍兴文理学院司法鉴定中心近几年取得的成绩,他指出,作为省内优秀司法鉴定中心,绍兴文理学院司法鉴定中心应以此次评审为契机,在为评审组提供符合性证据的同时,积极查找管理体系运行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查漏补缺,更快地提高管理水平与技术能力,更好地开展与司法部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的各项合作,努力使中心的发展更上一个新台阶。葛建荣主任向评审组就中心的概况以及监督评审以来的管理体系运行情况作了简要汇报。
评审组走访检查了鉴定室、检查室、实验室、档案室等区域,通过审查管理体系文件、查阅管理记录与技术记录、核查仪器设备的配置与校检情况、现场见证、现场演示、现场提问、座谈会、沟通会等方式进行。经过评审组及相关鉴定人两天的高强度的审核,最终宣布通过复评审,并开出了8个不符合项,要求及时完成跟踪整改后,报CNAS维持认可。
绍兴文理学院司法鉴定中心成立自2006年6月以来,注重鉴定实验室建设,先后建立了法医病理、法医物证、法医毒物,听力、视力、性功能等实验室,是我省5家通过国家级资质认定和实验室认可的司法鉴定机构之一。2016年12月21日,绍兴文理学院与司法部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签订全面战略合作协议,双方将在科学研究、学科建设、技术交流、司法鉴定等方面开展积极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