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会有附加条件

本人符合二胎政策想申请再生育,去某居委会办理申请时被告知,生完二胎后女方要结扎。
为什么会有这附加条件呢?
你好:
首先,《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七条、第二十条规定公民有生育的权利,也有依法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夫妻双方在实行计划生育中负有共同的责任;育龄夫妻应当自觉落实计划生育避孕节育措施,接受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指导。该规定提出育龄夫妻应当自觉落实并接受避孕节育措施指导,是育龄夫妻的义务。 其次,《福建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十七条(摘要)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和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医疗、保健机构及其技术人员,应当指导公民在了解各种避孕节育知识的前提下,选择安全、有效、适宜的避孕节育措施,预防和减少非意愿妊娠。对于已生育子女的夫妻,应当指导其选择长效避孕措施。第十八条(摘要)有生育能力的夫妻,应当按计划生育要求落实一项有效的节育措施,接受避孕节育情况检查。具体办法由省人民政府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规定,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福建省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避孕方法知情选择工作的通知》(摘要),对已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应指导其首选放置宫内节育器或皮下埋植剂,对已决定不再生育子女的夫妻或因身体情况不宜生育的夫妻,可指导其首选输卵(精)管绝育手术。该规定提出计划生育技术服务部门有职责指导你夫妻首选落实输卵(精)管绝育手术,就是通常所说的结扎手术。(新罗区卫计局于 2014-8-5 09:46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