碧水豪庭小区于2012年12月交房,小区业主入住已达七八成,但至今没有社区居民管理机构,没有一个机构代表业主维权。由于小区物业服务公司是开发商聘请的,只能是开发商的代言人,变相强行扣押装修保证金,没有加强公摊水电的管理,造成公摊水电费畸高,自认为是管理人员,没有服务。请当地民政、政府部门组织成立业主委员会或是社区管理机构,加强小区居民的管理。请城建等物业服务公司的主管部门,规范物业公司的服务行为,监督现在的物业服务公司将小区的公共财产和公共维修基金移交给业委会。
碧水豪庭小区符合成立业主委员会的条件,开发商或小区业主可向县住建局提出成立首届业主委员会的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关资料。县住建局、居委会将指导并协助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筹备小组,筹备小组根据议程召开业主大会,选举并产生业主委员会。县住建局将加强监督,规范碧水豪庭小区物业公司的服务行为。
(武平县住建局于 2015-4-10 14:44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