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村在省道205线两旁的集体土地被他人严重侵占,批东建西,倒卖。这几年本人包括很多村民多年多次向中山镇人民政府分管领导高锦平,县国土局反映,都没有处理,侵占的至今还在侵占,违建的还在建,倒卖的还在卖。因他们的不作为和和相关人员的贪婪引起了无数群众的愤慨,于2015年11月新城村58户群众联名举报到中山镇人民政府,武平县国土资源局。但是半年又过去了,相关部门到现在都没有对相关违法人员及违法建筑物采取措施。(程树林和程平到现在每天还在用大型挖土机在侵占集体土地。)
林文胜:
你好,你于2016年5月15日向龙岩市12345政务服务平台反映的“武平县国土资源局不作为”的诉求(编号:LY16051500020)我局收悉,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查,2015年12月7日,你与本村谢东昌等村民已就中山镇新城村省道205线周边集体土地被占用,要求有关部门查处的问题到我局反映。我局已于2016年1月26日将调查情况书面答复于你。近几年,针对中山镇新城村省道205线周边的违法用地,我局已立案处理6宗,已根据职责分工函告林业部门7宗,不存在行政不作为问题。
2016年3月9日,我局工作人员在巡查过程中再次发现中山镇新城村村民程平正在该地段进行推土,我局立即向当事人下发了《责令停止国土资源违法行为通知书》(武国土资字〔2016〕0309号),书面制止了当事人的违法行为。目前,该地段仍有部分村民擅自推土整平准备搭建厂房、仓库、建房等,我局将会同中山镇政府加强对该地段的巡查监管,及时发现和制止违法占地行为。
武平县国土资源局
2016年5月30日(武平县国土局于 2016-5-30 09:15回复)
林文胜:
您好!你于2016年5月15龙岩市12345政务服务平台反映的关于“武平县国土资源局不作为”的诉求件(LY16051500020)我单位已收悉。经调查了解,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1、该地块位于新城村铁东坑,土地性质为村集体所有,原为中山镇垃圾处理场,部分为林地(非生态林),部分为荒地,面积约2.3亩,该地块未曾租赁他人。2014年2月该村村民程平向村里提出申请要租该地块,村委会同意租给程平使用并签订了租用合同。2013年3月,程平开始对该地块进行整理时,你以该地块为你所有为由进行阻拦,并多次到镇政府上访,但却未向工作人员说清情况,并做出过激行为。
2、为妥善解决该问题,镇综治副书记通过找你、程平、艾新旗(原新城村主任)、徐廷德(原新城村支部书记)、“老七古”危福顺等相关人员了解情况,并组织人员到现场进行查看核实。因你户无法提供该地块属于你所有的相关证明。2014年4月,镇综治副书记召集双方当事人到现场,双方同意由你们自己协商。你提出最少6万元补偿,但要求提供证据和清单时无法提供,只说有做过塘坝。
3、经查,村委会与程平签订租赁合同事宜,原村支部书记和村主任知情,镇政府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实事求是地开展调查工作,不存在偏袒和违法违纪行为,无你反映“镇、村干部相互勾结,霸占你土地情况”。
4、2000㎡的铁皮棚并非建于该地块,也不属程平所有,中山镇人民政府于2013年11月将该违章搭建行为上报县国土局,县国土局也对该违章搭建进行查处。
感谢你对中山镇各项工作的关注,希望广大群众一如既往监督支持我们的工作,并提出宝贵的意见。
(武平县中山镇于 2016-5-30 09:31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