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上明确小区道路属于业主共同所有,不买车位,不让进,侵犯业主的通行权,可以起诉物业吗?
业主共同所有,不代表个体就应该享有
没车位进去停哪里 如果随便乱停,那还要车位做什么
那如何体现共有呢?
人家坐车里不行么?通行权又不是停车权
共同所有并不代表没买车位也可以进来停车,要是人人都这样,对买了车位的业主来说就不公平了,再者人人不买车位进来停车小区还如何管理?所以小区幼儿园没买车位的,车就不许进小区。
坐车里别停转圈可以,停车就阻碍通行了
对,没买车位,停车权利可以放弃,通行权利总不该被侵犯吧?
从法律上讲停车两个字,应该车子要熄火的,车子都不熄火,何来停车两字??
人家只来通行,没想停车的
那你就红绿灯口停着看看,狡辩
权利是人民的,你怎么理解
无非是变相的逼迫你们买他们的车位而已
买了车位的业主,自然也不会允许你没买车位的大摇大摆的开进去,你觉得你能代表谁享有公共权利??
车不能进,人可以通行
那难道花钱停车的是人傻钱多啊,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我们还是共产主义接班人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