邮储银行信用卡在规定还款期内乱收利息和滞纳金

我在2014年7月28日消费中国邮政储蓄信用卡(6228110012884425)49643.75元,于还款日9月19日还款,并马上收到邮储信用卡中心发来的已还款的信息通知,本来这事就了结了。谁知道在9月26日的对账单上居然显示利息1340.14元,滞纳金248.22元,百思不得其解,于是打电话咨询客服,对方说我虽然在宽限期内还款,但超过了17点还款,所以还是要扣利息和滞纳金。一听火冒三丈,这还有道理吗?我的账单日是26日,还款日是15日,有时候是16日,宽限期是4天,我在19日还款再怎么说都是没有逾期的,银行收我的滞纳金和利息有没有道理?请相关金融部门给予帮忙解决,维护客户的合法权益,谢谢!
您好,经我中心与市银监局了解,你诉求内容中并未留下联系方式,无法与您取得联系核实相关情况,建议你重新填写诉求件,并留下您的联系电话,方便为您办理。(宁德市效能办于 2014-10-13 21:30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