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长您好!
我叫林云锋,隶属渭南市华通路桥工程有限公司,2009年中标永定县湖坑至高头隘背公路改建工程C标段,道路提前完工于2011年10月份正常使用。根据永定县审计局永审决[2012]14号审计决定,该项工程审定工程造价32530372元,按招投标文件及合同文件相关规定缺陷期为二年,缺陷期至2014年3月结束后按审定总价百分之五计算退回工程质量保证金,即按工程项目合同全部支付工程款,可业主连审计款拖欠几年都没能按合同支付,至2014年5月底,指挥部已支付工程款29160000元,尚未支付工程余款3370372元,我们目前还欠很多农民工工资,都是靠借高利贷来暂时还款。请求省长能够帮我们解决这个问题。
主要是永定县政府未准时拨付工程款,我局已多次书面请示,县政府也未作回复。现要待县政府拨款后我局即以支付。(永定区公路分局于 2015-2-9 10:14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