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没有规矩,怎成方圆。招标文件已明确,除效果图外,要用A3纸,怎么用A4纸的还不是废标?如果评标小组疏忽了这点(很有可能),但开标现场参加投标的其它单位有异议时,招标代理单位应立即将情况报告评标小组成员,这样理应改正。我想评委没有这么大的胆,敢不纠正。只能有一种可能:为了某种利益,招标代理机构有意隐瞒了开标现场的不同声音,和不签字确认来抗议的强烈不满情绪。换成我是评委成员,我不敢!我要纠正。
应该现场公开拍卖,而不是投暗标。
现场不说,这里来说。发发牢骚可以,效果是没有的。
对不起,我是一个已经退休十五年的人,只是工作时是这个行业的人。看到不公平的事。说说,用以端正社会风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