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正常履约万博广场却强行清理商铺;霸王条约频现亟待契约精神

总第218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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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常经营却被清铺处理
近日有市民王女士向开封商业观察后台留言,其2017年4月与开封万博广场签署了一份为期三年的租赁合同经营了一家冰淇淋店,然而在未拖欠任何费用的情况下,自己苦苦渡过培育期半年。本来寄希望迎来销售旺季的时候,却被万博广场运营方在深夜切断安防电源,拉走商铺内所有的机器设备及原料并锁上商铺大门以“不符合商场品牌规划”的原因单方面与王女士进行解约,造成王女士冰淇淋店多日无法经营,面临众多充值会员投诉、原材料临期等问题。
▲正常经营的商铺已经被商场方上锁
▲与万博广场鼎固物业管理公司签订的租赁合同从2017年9月1日至2020年8月31日。
而截至6月份,尚在合同期内仅仅经营了半年的商铺就被万博广场进行了清铺处理并单方面终止了合同。
▲2017年9月1日,扼守开封新街口绝佳位置的万博广场开业,该项目由开封万锦置业有限公司进行开发、上海哥伦布商业经营管理有限公司负责运营、开封鼎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进行物业管理。
由于该项目地理位置优越,并引进了星巴克、永辉超市等主力店,市民王女士便投资几十万元拿下了某冰淇淋品牌的开封总代理经营权,按照冰淇淋厂家的要求在产品机器的设备、装修、中央空调及广告、员工培训等方面又花费了重金,力图打造该品牌的形象店。
期间王女士与万博广场方签订了从2017年9月1日至2020年8月31日为期三年的租赁合同,并按合同约定缴纳了履约保证金及房租。
▲从签订合同至今,王女士正常缴纳了履约保证金、租金、物业费等多种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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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博广场通知商户调整位置
由于王女士经营的种类为冰淇淋,在过去的半年时间中除了新开商场处于培育期,而且自己的生意也处于淡季,在6月份旺季即将来临的时候,本来寄希望可以收回之前投入的成本。但5月7日,王女士却收到万博广场市场运营方发来的“调整租赁区通知函”,通知函中表明商场方要求王女士按照租赁合同中1-4条条款中要求王女士将店铺搬至商场指定位置,给予免租7个月的补偿措施。
▲5月7日,万博广场对王女士下发了通知函
虽然,商场方要求按照商场整体运营的角度去进行调整并非过分的要求,但,王女士所租赁的商铺为沿街商铺,并不会给商场整体运营带来任何区域调整的问题,其次,王女士租赁商铺时就看中了所租赁商铺对面就是一所小学,并且客流及人流也都符合该冰淇淋品牌厂家的要求。
在冰淇淋厂家对万博广场所安排的新商铺进行考察后不满意的情况下,王女士与万博广场进行协调,但并未达成统一意见。
▲5月24日,万博广场向王女士下达了“终止合同及收铺通知函”,单方面与王女士进行了解约。
期间王女士与万博广场又进行了多次沟通与协调,但双方依然未能达成一致。
▲6月初,万博广场在王女士闭店下班后于夜晚对该商铺进行了强制清铺,期间断掉了该商铺的电源,造成商铺安防不能正常监控、报警,将商铺内机器设备等拉走并将商铺进行上锁。
事情发生后,王女士与万博广场再次进行沟通,由于店铺被商场强制收走,造成了王女士与冰淇淋厂家签订的开封总代理合同面临无形象店无法继续经营,其装修、中央空调等设备仅仅使用了半年,而对于员工的培训、工资以及面临着正常发放工资福利的员工却无店可管理等窘境,王女士欲哭无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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霸王条款频现,商户无能为力
十万个为什么:
为什么万博广场会突然要求王女士调整铺位并单方面终止合同?
在开封商业观察看来,在经历开业半年左右的商场都会有部分品牌因为经营问题不再进行租赁费用的缴纳而选择自动撤店,但王女士所承租的商铺虽然一直处于培育期和产品淡季,但对于每个月近2万元的租赁费用等从未拖欠,也没有提出撤店等申请,那么在合同期内正常履约商场是没有任何理由进行商铺的调整的;
另外,对于散售型商业来说,大多数正常运营的商场会根据商场整体运营管理情况以及业态及区域进行小范围的更迭和调整,但这种情况的出现大多基于商场内铺的调整,这种运营管理手段对于产品品牌的经营不仅不会使其损失反而可促使商场、商户更好的经营。
▲万博广场让王女士调整商铺的理由是商场对于品牌调整,根据租赁合同内的1-4条款,而若双方协商无法达成一致则万博广场可单方面终止合同,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王女士所承租的商铺为商场临街,在原则上不会对商场造成整体业态的影响,若如万博广场负责人所说是因为王女士的品牌不符合商场要求的话,那么当初又为何和其签约?出了事情之后又为何让其搬至商场的另一侧?
经过开封商业观察通过其他渠道确认,万博广场之所以紧急要求王女士腾出该商铺是因为已经有投资者购买了王女士所租赁的商铺,购买者要在该商铺自行进行经营,所以,这也就很好理解万博广场频频催促王女士搬店的原因了!
▲对于承租方商铺被销售,在合同中其实早已埋下了霸王条约,也就是说,承租方所承租商铺出现被销售的情况,乙方提出的协商要求根本没有任何约束,甲方给出的条件你要么接受,要么离开,其中损失只能打碎牙齿咽进肚子
十万个为什么:
为什么万博广场深夜掐断商铺安防并强制清铺?
按照商场运营的正常清铺操作流程,商场运营方需在被清理者知情、并有视频证据的情况下进行,然而王女士的商铺一夜之间机器设备全部消失,安防报警及视频监控全部失效。
在与安防公司沟通后,安防公司进行了检查,告知王女士是电源被掐断造成了报警和监控系统失效,在王女士及安防公司要求万博广场给予清铺时的视频证据也被万博广场管理层以:已经拷给公安机关为由给拒绝。
▲合同期内正常履约,仅仅经营半年却被强制收铺,只因该商铺在租赁期内被销售,购买者将自营。
我们暂且不去讨论甲乙双方在签订租赁合同中提及的“如双方协商无法达成一致,甲方可单方面提前终止合同,且无需承担任何违约责任。”这种霸道蛮横甚至无理的条约,那么万博广场与王女士在尚未达成协商的情况下,以合同条款为由单方面解除合同,收回商铺并强行进入清理租户商铺是否合适?
▲在审视王女士与万博广场签订的租赁合同后,开封商业观察发现,除了有多条甲方单方认定的权利之外还出现了若给万博广场造成曝光等负面影响,商户还将面临给予万博广场赔偿金的条约。
这也就意味,在王女士遭受不平等条约和处理之后不仅无法得到合理的赔付损失,若求助于媒体来帮助自己还将赔偿万博广场的损失。
在社会快速发展的进程中,大家对于社会法制法规及自我诉求的认识都越来越高。但当单一个体的消费者在购买楼盘、租赁商铺等活动时面对开发商、物业公司、运营商等大的企业依然是弱势群体,与之签订的合同在经过对方律师团等严格的审视制定下往往都蕴含着各种不平等的隐形条约。
对于市场上占主流的散售型商业,商场基本会保留位置较好的物业作为主力品牌进驻的条件(大多数品牌租赁要求所承租物业为开发商自持)内铺基本以虚拟商铺进行销售,对于投资者给予年租金比例的回报,并承诺3——10年不等的包租,包租期间投资者没有该商铺的经营权,而沿街商业在进行销售后大多不会进行包租。
开封万博广场就是典型的散售型商业项目,目前该项目仅有星巴克、永辉超市等几个位置属于开发商自持,其余物业均划分为大小不一的商铺进行销售,而王女士此次租赁的商铺也正是由于被售出,买方要自营而迫使万博广场对王女士的商铺进行强行清铺。散售型的商业在开发商销售收回现金的同时,也把风险转加给了投资者以及租赁者。
无论是商铺的购买者和租赁者在面对这种风险时都要有充分的了解和选择,因为一旦出现合同纠纷,你基本上不可能有胜算。投资近百万,合同期内正常履约却被单方面撕毁合同,截止目前,王女士的店铺已经被迫关闭多日,被万博广场强行拉走的机器等设备目前尚不清楚在哪里,王女士在签约租赁合同时缴纳的近三万元履约保证金、投资几十万元的店铺及付出和损失的财产亦无人过问......开封商业观察对此情况特意咨询了专业律师,律师表示双方先进行协商,若协商不成再考虑诉讼。但面对万博广场方合同内的诸多霸王条款,进行诉讼其困难重重。
虽然开封近几年的商业有不小的变化,但整体上依然处于滞后状态,制约开封商业快速发展的因素除了城市资源整合等之外,最重要的在于商业环境。在面对霸王合同、维权道路崎岖、无人监管、无公众监督、无媒体公正曝光的大环境下,租赁商户只得依靠运气。众多开发商、运营商对于商业地产的目的以及缺失的契约精神正是严重制约开封商业发展的绊脚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