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违法收取二次装修保证金,且迟迟不退

我们是富安尊邸小区的业主,2015年12月底交房开始装修,富安尊邸小区是上杭县登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前期物业由福建上杭安利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管理,该物业公司属登凯公司下属单位,交房时该公司按每平方收取了20元的装修保证金,并签订合同。装修保证金的收取本就无法律依据的,但双方签订了本就不合法的协议,按协议规定装修6个月应退还装修保证金,前期物业管理2017年3月合同到期。
小区业主委员会已向该公司交涉多次,也以信函的形式发给安利物业公司,要求退还装修保证金和水电备用金,安利公司将我们请求推给开发商。我们多次向上杭县住建局反映,要求住建局督促登凯公司及安利公司退还装修保证金,但至今没有确切的时间。业主对此情绪较为激动,业委会人员上门向业主做解释安抚工作。为安抚业主的情绪,维护社会的安定,我们强烈要求该公司配合本小区业委会,及时做好装修保证金和水电备用金退还结算工作,以确保业主的合法权益。
林先生:
你于2017年5月26日通过龙岩12345政务服务平台,投诉登凯富安尊邸收取二次装修保证金,且迟迟不退的信访事项已悉。经我局调查,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登凯富安尊邸是福建登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商住小区,2015年12月底开始交房。其前期物业由福建上杭安利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管理,安利物业在交房时按每平方收取了20元的装修保证金,并签订了协议。经多次督促开发商及前期物业管理公司,现安利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对装修保证金及水电备用金核对完毕,业主可于2017年6月12日开始至安利物业公司办理退款手续。

上杭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2017年6月9日
(上杭县城乡规划建设局于 2017-6-9 16:38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