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准生证、出生证等手续齐全,父亲为龙岩集体户,母亲为县城乡镇户口,孩子可否随父亲入集体户?
“上户口”网友,你好:
你网上反映的问题我局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根据闽公综〔2014〕311号关于印发《福建省公安机关户口管理规范(试行)》文件第二十七条夫妻双方一方为家庭户口、一方为单位集体户口的,所生子女应当随家庭户口一方申报出生户口登记。若有不详事宜,请联系分局户政办公室3223139或3223141联系。在此感谢你的来帖反映,希望你继续支持和理解我区公安工作。
(新罗公安分局(户籍办)于 2014-10-23 15:52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