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中大紫都的业主,我们小区座落在解放西路528号,隶属于青云谱区管辖。我们小区存在大量的违章建筑,有在楼顶加层的,有把绿化带私自改成停车位和院子的,这种现象在我们小区已经存在多年,我们多次向青云谱区城管局反应过,南昌晚报也多次报道过,但事到如今还是没人管没人问,楼顶违章加层还在愈演愈烈。我们小区有一个400来人的业主QQ群,我们天天在群里抱怨为什么城管不来管一管这里的违章搭建
您好。关于您反映的中大紫都的问题,我区已收悉,并迅速将此问题转给相关部门调查处理,现将处理情况回复如下:
经查,中大紫都22栋3单元顶楼有违章搭建现象,我区执法人员已到现场查看,我区于2013年2月17日巡查时就已发现22栋3单元顶层搭建,当即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2013】0400043,要求业主在通知书规定期限内自行拆除,业主并未在规定期间内拆除,后期我区执法人员分别于2013年4月29日、2013年5月2日、2013年6月12日和2013年8月27日分别上门执法,我执法人员已将违章搭建屋顶打穿,该房屋已无法使用,与房东沟通协调后由其自行拆除。
中大紫都23栋1单元顶楼搭建阳光房,我区中队在2013年5月18日巡查中就已发现,当即对其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2013】0400127,由于该房东并不在此居住,通过物管多次电话联系,要求其开门配合执法行动拆除违法搭建物,该房东以各种理由拒绝拒不配合。在2013年8月27日由我区执法分局启动联动机制,在分局领导和徐坊街办领导带队下,由镇中队、市容中队、机动中队、昌南中队和辖区公安民警、社区及物业的配合下,对该小区的违章搭建进行拆除,拆除过程中,由于23栋1单元在11楼顶楼搭建的阳光房是用钢架在顶楼围墙边搭建的,中队执法人员只有爬上阳光房屋顶,将其屋顶彩钢瓦全部拆除,由于考虑到安全因素,其靠围墙边玻璃窗架无法站人危险性很大,经请示街办领导后,督促房东自行请专业人士拆除。
中大紫都25栋3单元顶层搭建,中队人员上门查看,该房屋未有人居住,经在物业管理处调查,物管人员反映,该处楼顶搭建在物业管理交付之前就已存在,是由开发商建设好,附送给业主的。
特此回复。
青云谱区政府 2014-12-03 15: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