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市财政局:
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离退休干部工作的意见》及省两办印发的《实施意见》,都强调要做好新形势下离退休干部工作,据了解,不少地方出台离退休干部参加老年大学学习的学费报销的规定。请问市直机关单位离退休干部职工参加老年大学学习的学费能否报销?行政机关事业单位退休干部公用经费使用范围中“用于老年教育”规定可否列支参加老年大学学习的学费的报销?
您提交的《资询老年大学学费》(ly17070900022)的诉求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我市未出台专门针对老年大学学费报销的相关政策。
二、行政机关事业单位退休干部活动费,主要用于单位活动室订阅报刊杂志,文体活动用品,座谈会,看望住院病人,节日慰问,以及参观工农业生产等。
根据上述精神,行政机关事业单位退休干部活动费能否列支老年大学学费未明确规定。
三、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厅(局)级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闽委组通[2011]8号)等文件精神,对离休干部、“5.12”退休干部及厅(局)级退休干部参加老年大学学习,每年给予报销2门课程的学费。
根据上述精神,市直机关单位厅级以下退休干部参加老年大学学习的学费能否报销未明确规定。
(龙岩市财政局于 2017-7-12 08:47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