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峰县井字镇石口村渣土堆积在农田,无法播种

双峰县井字镇石口村生鸡组开采石材合同到期,采石所有的渣土堆积在农田,无法播种,镇府不给处理,导致农民无法得到应有的田和地。
井字镇人民政府
关于石口村村民反映采石场渣土堆积在农田影响播种的情况说明
双峰县电子政务管理办:
7月14日,通过书记县长信箱转来娄底市书记市长信箱〔2017〕378748号的转办函反映“双峰县井字镇石口村渣土堆积在农田,无法播种”,我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由分管国土政协工委主任贺威牵头,对反映的情况进行调查和现场走访。
经调查:井字镇石口采石场位于井字镇石口村生鸡组,隶属双峰县原重点项目双峰磊鑫石材厂,该采石场于2005年与生鸡组签订了相关协议,协议上注明生鸡组同意该采石场占用组上水田堆放矿山废料,对法人代表黄宝新(福建人)收取了占用水田押金2万余元,作为该采石场停采后恢复水田耕种费用,石口采石场在开采期间按照协议正常开采。
2014年磊鑫石材厂因经营不善,管理不力导致磊鑫石材厂效益逐步下滑,频临倒闭,其所属的石口采石场采矿许可证于2014年10月到期,也没有申请延续登记,经国土等相关部门多次催办仍不办理采矿的相关手续,在规定期限内,井字镇人民政府会同国土等相关部门对该采石场进行关停,责令限期办理延续登记,但该采石场仍没有如期办理。同时该采石场与生鸡组签订的协议也到期了,在这种情况下,石口采石场已经无法再继续开采,只能停止开采。磊鑫石材法人代表黄宝新已资不抵债,早已逃之夭夭。原来开采堆放在生鸡组水田内的矿山废料在采石场停采后,生鸡组一直没有动用复田资金进行恢复,至今还没有恢复耕种。
我镇针对这一情况已多次联系黄宝新以督促其按照协议恢复所占用的水田,但一直联系不上,我镇已督促石口村(现为生机村)委会组织生鸡组启用复田押金进行恢复,事情正在处理中,我镇将进一步跟踪处理。
井字镇人民政府
双峰县政府 2017-07-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