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结扎证明书的问题

本人系农民,依法生育二个女孩后,主动前往计生服务站做结扎手术。可是计生服务站在给本人做完结扎手术后,只给本人开具了一张“疾病证明书”,内容大致是本人右侧输卵管后腹壁粘练,无法结扎,只行左侧输卵管结扎术。同村一起结扎的人都开具了“输卵管结扎证明书”。
我想问:1、本人主动结扎,计生服务站的人无法对本人进行输卵管结扎,这并不是我的过错,为何不给我发输卵管结扎证明书?
2、本人要结扎,并希望得到“输卵管结扎证明书”,请问我怎么办?(《福建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中规定,农村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或者生育两个女孩并已绝育的家庭,享受各种奖励与优惠。没有“输卵管结扎证明书”我无法得到相关优惠。)
3、如果不能给本人颁发“输卵管结扎证明书”,那么,本人的“疾病证明书”可以作为绝育证明吗?
谢谢!
你好:
1.结扎证件通常是指结扎手术证明书。育龄夫妇只有已施行双侧输卵管(输精管)结扎手术后,施术单位才能签发。你因一侧输卵管粘连无法结扎就没达到绝育的目的,故施术单位不能出具结扎手术证明。
2.有关二女优惠政策事宜你可来电咨询区人口计生局:3296833、3296832,或请来电告知你夫妇的真实姓名及住址[也可持相关证明材料直接到新罗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新罗区溪畔路16号7-8楼)],以便我局核实、判定你夫妇是否可享受相应的奖励优惠政策。(新罗区卫计局于 2014-9-29 15:40回复)